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日前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办法》提出,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
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建筑用工企业应规范实名制管理方式,强化现场管理。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有条件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制度。
《办法》要求,承包企业应在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
已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筑工人,3年以上(含3年)无活跃数据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用工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培训及信息录入,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相关不良及良好记录应予以保留。
《办法》强调,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