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起,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各界一致认为,这个规定是非常切合实际,是破解快递行业乱象、保障大家合法权益的利器,那么看上去不错的规定落实得怎么样呢?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家住市北区的秦先生前段时间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净水设备,5月1号下午4点左右,他突然接到了一个短信提示:告知有一个快递,放在了小区的丰巢快递柜里。
秦先生所说的规定就是从5月1号开始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换句话说,快递员将快件放入快递柜前,必须取得收件人的同意。
在秦先生看来,这次出台的《条例》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收件人的权益,也能规避不少风险和麻烦,但是如果好的规定落不到实处,那就根本起不到制定的目的。那么对于快递小哥不遵守《条例》的做法,他所在的快递公司怎么解释呢?记者也来到了这家快递网点了解了情况。
快递网点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所有的员工告知了《条例》内容,同时电话提前告知收件人快递投送的地点,一直是他们的服务规范,出现秦先生遇到的问题,那只是个别人的做法,对此,他们只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而另外一家快递网点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一直要求快递员尽量做到货到人手。
为了了解更多情况,记者又来到市南区的一个住宅小区,正好看到一个快递员在投放快件,十多分钟的时间,这位快递员储存了七八件快递,可是记者并没有看到他在投递之前给收件人打电话。不少市民也表示,快递新规实施后,他们并没有感觉到明显变化,部分快递员还是没有征得自己的同意,而将快件直接放进快递柜。
看来《条例》的落地情况还不尽如人意,对此快递员有自己的理由,采访中有位快递小哥算了一笔账,他们平均每天派送200个快件,而大多数情况下,收件人都不在家,如果每个快件都先上门查看、再打电话联系,会严重影响投递效率。
当初快递柜的设立,就是为了提高快递的配送效率、保障收件人信息安全,客观上也确实方便了大家收发快递,但是,快递柜毕竟不能当面查验、签收快递,出现问题也确实存在维权方面的麻烦,当然,快递小哥也说的不错,面对每天大量需要投送的快递,要是逐一上门查看再打电话,影响效率。但是,收件人既然选择了快递并且付了费用,那么就应该的到相应的服务,最起码有权决定自己的快件放在哪里最合适。《条例》既然出台,就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它应该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的过程中执行。我们也希望快递企业能过尽快规范自己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让整个快递市场更加有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