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培养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近年来,青岛市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改善农村医疗环境等措施,大力推进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在高校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提高乡医待遇 收入明显提升
青岛市首先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基本收入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提高至54元/年/人,位列山东省第一,并按照工作绩效的48%拨付到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提高为10元/次,个人自负比例保持不变;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提高区域内基本药物补助标准。目前,全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面提高,最高的村卫生室达2.8万/年,最低的村卫生室达9000元/年。
在岗乡村医生收入增加近万元
鼓励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对养老院集中养老、居家养老的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人群,定期开展巡诊巡护;推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运行补助等措施,全市80%的村卫生室投入医疗责任险,最高保额可达120万元。部分条件较好的区市通过资金补助形式,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通过一系列政策,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目前,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已经远远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部分区市乡村医生年均收入已经高于镇街卫生院在编职工收入。
为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后顾之忧,青岛市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纳入财政给予保障,目前,全市1.4万余名老年乡村医生享受到此项补助,发放资金1.2亿元。
定向培养公开招录乡医 实施“区市管镇聘村用”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和引领全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乡村医生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实施“区市管镇聘村用”机制,区市设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镇街卫生院与新进的定向委托培养的医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联合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青岛市崂山区试点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式定向培养试点,凡招录、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可享受财政“两免一补”,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发放补助生活费,累计享受到财政补贴专科生为37200元、本科生为62000元,服务期不少于6年。目前,青岛市40名学员已在校学习。下一步,将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培训学校范围,在全市推广乡村医生定向培养。
面向社会和院校公开招录乡村医生
结合老年乡村医生退出空岗情况,组织区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都可参加招考。深入到省内多家医学院校组织多场乡村医生专场招聘会,凡是医学专业的大专毕业生都可以报考,对招录毕业生在取得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优先聘用。目前,已有近百名医学本科或大专毕业生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
改善农村医疗环境,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
推进镇街卫生院承办中心村卫生室,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一刻钟和服务人口2000-4000人的原则,通过整合距离相近的村卫生室和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将原来分散执业的乡村医生和医疗设备实行集中调配使用。由镇街卫生院承办或领办中心村卫生室,实行中心卫生室规划布局、科室设置、外观标识的“三统一”和行政、人员、业务、财务的“四统一”,选派部分医护人员充实到中心村卫生室,实现村卫生室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和服务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农村居民就近能够享受到更加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
在村卫生室从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须在5年注册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组织区市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实施逐年返聘,既保持了乡村医生结构,又保留了乡村医生优秀人才,全市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2岁降到50岁左右。
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打造智慧健康
将互联网+应用到村卫生室中,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将村卫生室卫生网进行升级,建成了集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和医保结算等于一体的村卫生室工作站系统。建立“健康信息云系统”,通过扫描服务对象手中的二维码识别卡,在手机上即可实时掌握查看相关健康信息。同时实现手机APP软件随时查询体检结果,极大提高了居民体检的积极性。引进信息化移动查体车,查体车具有身份识别和实时拍照功能、血液标本可“即采即检”、能自动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健康档案,并与卫生平台相连,居民在卫生室持身份证即可享受一站式查体服务,实现了健康档案、就诊信息等互联互通。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姜玲 通讯员 肖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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