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目前,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已经远远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部分区市乡村医生年均收入已经高于镇街卫生院在编职工收入,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全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面提高
近年来,青岛市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改善农村医疗环境等措施,大力推进乡村医生管理工作,部分难点问题取得了新突破。提高乡医待遇,收入明显提升。青岛市首先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基本收入标准,将基本公卫标准提高至54元/年/人,并按照工作绩效的48%拨付到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提高为10元/次,个人自负比例保持不变;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提高区域内基本药物补助标准。目前,全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面提高,最高的村卫生室达2.8万/年,最低的村卫生室达9000元/年。
全市80%的村卫生室投入医疗责任险
鼓励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对养老院集中养老、居家养老的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人群,定期开展巡诊巡护;推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运行补助等措施,全市80%的村卫生室投入医疗责任险,最高保额可达120万元。部分条件较好的区市通过资金补助形式,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通过一系列政策,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目前,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已经远远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部分区市乡村医生年均收入已经高于镇街卫生院在编职工收入,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为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后顾之忧,青岛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时出台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纳入财政给予保障,目前,全市1.4万余名老年乡村医生享受到此项补助,发放资金1.2亿元。
40名乡医定向免费医学生已在校学习
定向培养公开招录乡医,实施“区市管镇聘村用”。区市设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镇街卫生院与新进的定向委托培养的医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联合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青岛市崂山区试点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式定向培养试点,凡招录、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可享受财政“两免一补”,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发放补助生活费,累计享受到财政补贴专科生为37200元、本科生为62000元,服务期不少于6年。
目前,青岛市40名学员已在校学习。下一步,将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培训学校范围,联合山东省中医药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荷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全市推广乡村医生定向培养。
全市乡医队伍平均年龄降到50岁左右
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村卫生室从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须在5年注册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组织区市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实施逐年返聘,既保持了乡村医生结构,又保留了乡村医生优秀人才,全市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2岁降到50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