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增值税税率享180亿元减税红利

    更新时间:2018-05-01 21:42  

自5月1日起,我国将下调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部分企业实行留抵退税,预计可为我省企业减轻税负180亿元,增加流动资金70亿元。

山东

今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增值税税率1个百分点,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上述改革措施,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同志表示:“此次增值税改革,将较大幅度降低我省企业税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降低增值税税率显著降低了企业税负,有利于企业提高利润率,进而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大经费投入创造条件。”谈起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兴奋地表示,若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到16%,扣除进项少抵扣部分影响,按照2017年企业产能,全年增值税减负7000万元。

山东是制造业大省,2017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占全国10%,在全国制造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此次主要下调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预计将为我省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减负150亿元。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后,更多企业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低税率计税,预计为我省企业减负30亿元。

今年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开局之年,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确定十强产业,涉及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等高附加值产业。按照增值税制度设计,产品附加值越高的企业,其减税效果越明显。政策减税效应可以吸引更多企业扩大投资、升级技术、加强研发,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此次增值税改革,对3个行业部分企业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即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实施留抵退税。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将为我省企业增加70亿元流动资金。

另外,此次增值税改革,内外资企业同等受益,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吸引国外资本到我国投资,巩固和扩大改革开放成果。(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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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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