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复

    更新时间:2018-04-03 16:49  

日前,青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复,作为试点,青岛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海岸新区将全面施行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改革工作,并逐一细化改革方式,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助推青岛新旧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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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青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所涉及的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方案细化了5方面的具体改革路径。其中,对于药品广告备案、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车辆营运证核发(仅适用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证核发(仅限一、二类)等5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食品小餐饮登记、设立娱乐场所审批(仅适用营业性棋牌室设立)、设立娱乐场所审批(仅适用营业性棋牌包房设立)、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4项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核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等23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从事港口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等38项事项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等33项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身健康的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此外,青岛还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对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托青岛市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同时,妥善处理“证照分离”与“多证合一”、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等改革举措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衔接连贯有序。

据了解,今年1月16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试点工作,青岛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海岸新区被纳入试点范围。试点期为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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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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