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优化补助政策,进一步支持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学生资助政策,构筑起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2017年全市财政投入资金4.46亿元,受惠学生约90万。
一是提高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2017年我市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再提高600元,达到每生每年1800元,标准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制定出台免除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在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以及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青岛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该项免除学费政策。
三是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其中,资助比例由8%扩大至30%。
近日市财政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2.85亿元。在资金分配过程中,体现“教育经费可携带和精准扶贫”两个特点,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体现教育经费可携带。教育经费可携带,就是钱随人走。会同教育部门,依托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摸清摸准各区(市)义务教育段实有学生数。以此为基础,按照“小学900元/生/年、初中1100元/生/年”标准,市、区(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的原则进行测算,确定各区(市)具体补助数额。另一方面体现教育精准扶贫。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将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纳入精准扶贫范畴,对平度市、莱西市10个薄弱乡镇进行教育精准扶贫,每个乡镇补助150万元,着力支持薄弱乡镇摘帽脱贫。
我市从2017年起启动第二期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再建设337所标准化食堂。为支持区市加快推进标准化食堂建设工作,近日,市财政按照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高新区每校20万元的标准,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每校30万元的标准,莱西市、平度市每校50万元的标准,下达资金3070万元对区市进行奖补,全面支持推动我市城乡学校食堂实现规范化、均衡化发展。(来源:青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