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一男子张某某因盗窃被判刑入狱,然而出狱后其仍不思悔改,仅仅出狱不到两个月,他又窜至莱西盗窃车内财物,被莱西警方抓获。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中旬,莱西城区发生多起居民夜间停放在户外的汽车被人砸车玻璃进入车内盗窃财物案件。对此,莱西市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展开侦破工作。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警方很快便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体貌特征,由于一时无法确认嫌疑人的真实身份,随后专案小组围绕嫌疑人活动区域展开调查走访。3月23日,民警在莱西城区威海中路附近一旅馆调查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城阳区人)查获,并在其随身物品中缴获了数码相机一部、棕色钱包一个、银行卡5张、木质手串和挂坠以及作案工具等物品。
经审查得知,张某某于2005年因抢劫被城阳区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2014年又因盗窃被烟台当地法院判处3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2018年1月份刚刚刑满释放。3月中旬,一直无所事事的他来到莱西,因没有经济来源,在莱西呆了几天后又“重操旧业”,趁凌晨时分人们熟睡之机,以停放在路边或楼下的车辆为目标,实施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行为。本打算偷上几回便尽快逃离莱西,没想到这么快便被莱西警方抓获。
经审讯,张某某对其自3月中旬以来,以砸车玻璃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达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支招:如何最大程度避免车内财物被盗
一是车辆停放要正确。机动车应停放在光线较好、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或是停在有专人看守、管理的正规停车场,要避免停在偏僻、昏暗的地方。
二是贵重物品不过夜。防止砸车、撬车盗窃,最重要的是车内不要留下贵重物品,也不要在公共场合将贵重物品放入后备箱。有些车主觉得车内留些不值钱的物品没事,其实不然,有的窃贼从车窗内看到座位上有纸盒、布袋,会认为里面有值钱财物,于是砸车玻璃盗窃,因此下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内,别将手包、手机、纸盒、布袋等物品留在车内。
三是特殊车辆需谨慎。特别是一些可直接观察到后备箱内物品的车辆,如越野车等,由于可以从车身玻璃外观察到后备箱内物品情况,此类车更易成为砸车玻璃盗窃的主要目标,车主要多加注意。
四是良好习惯要养成。车主下车时要有锁车、拉车门的习惯,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如果在车内放置物品,要尽量放在座位底部等隐蔽部位;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民警在审查此案时发现,部分受害的车主并没有向警方报案,这也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困难,因此希望受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后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警,以便迅速有力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