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8-03-14 21:23  

3月14日,青岛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会同高新区食药监分局、高新区质监分局等单位,在辖区内开展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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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除了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现场宣传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现场讲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深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同时,通过多样的宣传方式,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倡导文明、科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并在现场设置咨询投诉台,对群众的咨询投诉现场进行解答并及时作出处置。

本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和成效,营造了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新格局。(来源:青岛高新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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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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