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次性出让12幅地块 部分或已名花有主

来源:克尔瑞青岛    更新时间:2018-02-24 10:46  

近日,即墨区国土资源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一次性出让区域内12幅土地,用地性质包含住宅、商住、科教等。其中,JY18-4—JY18-9地块统一搭配出让且设置熔断机制,而JY18-10地块系贾家庄村改造项目用于平衡资金用地;JY18-11—JY18-14地块系潮海街道办事处张家烟霞村旧村改造用地。JY18-15地块原为通济街道办事处第二批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即墨

 JY18-4—JY18-9号地块

青岛蓝谷沙滩一路以南、莱青路以东、山东北路以北、硅谷大道以西

即墨1

出让条件

1、JY18-4—JY18-9地块统一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2、JY18-4—JY18-9地块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3、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入选《财富》杂志2017年世界500强。

4、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提供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联合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证明,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依托本项目组织申报并获批以海洋科技为主要科研方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5、竞得人在网上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前,竞得人应与青岛蓝谷管理局签订《青岛蓝谷海洋科技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向青岛蓝谷管理局缴纳履约保证金。

6、JY18-4—JY18-9地块履约保证金为2000万元、572万元、18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700万元。

7、JY18-4—JY18-9地块设最高限价,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拍卖出让活动终止。

8、JY18-4—JY18-9地块竞得人承诺,继续参与二期土地竞买。

上述设定的出让条件由青岛蓝谷管理局负责解释设置的出让条件及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待地块成交后,由青岛蓝谷管理局对竞买人资格是否符合竞买条件要求进行认定,对竞得人产业引进方面承诺条款完成与否进行认定,并向出让人书面函至说明。

JY18-10号地块

文化路以北、泰山一路以西、墨水河以南、北关路以东

即墨2

10号地块该地块系贾家庄村改造项目用于平衡资金用地,竞买人(或其上级控股公司)需具备房地产一级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据了解,贾家村改造项目就是原海信信特城现海信九贤府项目。

出让条件

1、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申请;

2、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于2月24日至3月5日内与潮海街道办事处及村庄签订《缴纳贾家庄村改造项目平衡资金协议书》;同时向潮海街道办事处出具承诺书,承诺自愿缴纳3.4338亿元用于贾家庄村改造项目实现盈亏平衡,

并由潮海街道办事处开具资金缴纳收据或出具相关证明,作为竞买人的申请材料。该项目已投入资金的企业或其控股公司可持相关证明参与竞买。本次出让设最高限价,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拍卖出让活动终止。

JY18-11—JY18-14号地块

张家艳霞村旧村改造用地

即墨3

JY18-11—JY18-14号地块为张家艳霞村旧村改造用地。其中12号地块竞得人除缴纳成交总价款外,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0.4455万元。14号地块除缴纳成交总价款外,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6.0210万元。

JY18-11—JY18-14号地块设最高限价,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拍卖出让活动终止。

JY18-15号地块

通济街道办事处蓝鳌路以南、嵩山三路以西

即墨4

原为通济街道办事处第二批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土地总面积为16515平方米,分摊商业出让面积为6525.08平方米,分摊经济适用房划拨面积为9989.92平方米,商业出让土地与经济适用房土地共用总面积。

建成后商业网点的利润以经济适用住房成本1至4[1、建设用地的征地费用和拆迁补偿、安置费用;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建安工程费;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应摊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项成本之和为基数,超过15%的部分冲减经济适用住房成本。销售价格按照《即墨市农民经济使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竞得人竞得本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同时竞得剩余9989.92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代建权,竞得人的投资收益等相关事宜以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为基数,管理费2%,利润3%。建成后销售价格按照《即墨市农民经济使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该地块设最高限价,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拍卖出让活动终止。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