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吁请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更多关注政府立法工作。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计划》起草工作,自2017年9月以来经多种形式向各有关部门单位、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并进行研究论证,该《计划》于2018年1月19日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计划》分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地方性法规项目主要是根据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对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新审议项目和适时安排审议项目。今年政府规章项目分为继续审查项目、送审项目、调研项目三类。今年确定对6件规章继续审查、7件规章新送审、9件规章调研。继续审查和送审项目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青岛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二是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三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制度建设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调研项目方面,拟对《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等9个项目进行调研,以为今后科学立法做好项目储备。此外,适时做好相关政府规章的修改或者废止工作。
据介绍,今年的立法计划项目较以往更加细致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送审时间,要求责任单位按时完成计划任务。(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