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确保廉洁过节,市纪委近日重申纪律规定,并就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作出部署。
市纪委重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转嫁相关费用。
市纪委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落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通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开辟网络举报专区、开通手机微信“随手拍”等措施,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治理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地方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等行为。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追究,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