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城市特色,让青岛更加独具魅力。日前,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我市将以建设“景中都会”为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城市风貌管控体系,整体保护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继承“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老青岛,建设“山海相依、城景共融”的新青岛,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有力保障。
这是我市第一次组织编制城市风貌专项规划,也是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要求之后,全国编制完成的为数不多的城市风貌专项规划之一,将对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划编制起到很好的借鉴意义。《保护规划》打破以往重点关注物质空间塑造的常规思路,着重关注城市风貌形成的内在机制和优秀营建思想,从“象的模仿”上升到“理的承续”,深入挖掘城市风貌特征背后所承载的丰富文化内涵。其编制实施有利于发挥青岛本土优势,彰显风貌特色,避免“千城一面”“千村一面”,保护青岛传统的文化特征和历史记忆,传承优秀营城理念指导新区建设,塑造个性鲜明、独具魅力的城市形象。
规划编制过程中,市规划局会同编制单位利用一年时间,完成了全市域范围首次城市风貌要素的普查,编制了包括自然、人文两大类29小类5325处城市风貌要素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并系统性总结出青岛全市域风貌特征,包含北部依山滨水农耕文明,中部大沽河生态中轴为贯通、胶莱平原为基底的田园城镇风貌和南部海城相依、山城相融海洋文明。以此为基础,《保护规划》提出了彰显自然本底特色、保护复兴老城传统风貌、优秀营城理念塑造新城、增强城市活力体验体系等策略。老城区重在保护和传承,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提升城市特色。新城区重在调整与发展,合理控制滨海天际线、景观视廊、山体周边建筑高度,塑造独具韵味的城市景观。城市活力体系注重人本体验,营造开放空间系统,通过活力轴带串联,带动城市品质飞跃。中心城区建立风貌分区控制体系,基于风貌特色、建设现状、行政管理边界等因素,因地制宜划分了22个风貌分区,分区域明确整体风貌意向,落实各项规划策略,划定风貌特别控制区,提出管控要求、整治和发展引导措施。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规划》认真落实青岛城市总体规划和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明确保护底线和管控要求,并对相关立法、工作机制、地方规范的完善提出建议,在总体层面上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和构建空间景观格局,将有力指导今后各区市城市风貌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市规划局将进一步做好规划管理衔接实践,确保相关内容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为今后项目建设提供法定依据,指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