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青岛/青网讯 无牌、无证、酒驾、超载、疲劳驾驶……如果你认为这就已经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很多一线的执勤交警可以告诉你:很多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甚至已经不能用常理来推测了,没有所谓的底线,只有一个比一个的“奇葩”。这些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如今被一些机动车驾驶人视作理所当然。除了腹诽一句“奇葩”,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这些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现在就让我们借用执勤交警的眼睛,看一看这些让人“心惊肉跳”都不足以形容的千奇百怪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这是进入2018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的缩影。
案例一:好“牛气”:三年行拘两次,驾照吊销期间继续驾车上高速
2018年1月17日21时50分,交警胶州湾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胶州收费站开展夜查时,示意正欲驶入收费站的鲁B196**号轻型货车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鲁某无法出示自己的驾驶证,并试图倒车调头闯关逃走,被民警布控拦停。下车后,鲁某先是称自己没喝酒,驾驶证也没带,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鲁某确实没有酒驾。可他问什么要逃走呢?仅仅是因为没带驾驶证吗?执勤民警随即进行核查,这一查可真是让民警大跌眼镜!让我们看看这位驾驶人鲁某的违法简历:2014年5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李沧大队查获,同年8月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省交警总队一支队处罚并行政拘留,三年后,在2017年5月因二次酒驾被交警市北大队查处,不仅被行政拘留,驾驶证也被吊销两年,没想到这么多次惨痛的经历并没有让鲁某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半年后他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又开车上路了。鲁某称自己开车看到收费口的交警,想到现在驾驶证还在吊销期间很心虚,就想强行驾车驶离逃避处罚,却因紧张不小心驶入了民警预设的安全防护区。鲁某将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案例二 好“厉害”:无证、伪造号牌、脱审脱保
近日,交警崂山大队北宅中队查获了一名“全能型”违法司机。驾驶人宫某集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脱保脱审车辆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
1月15日下午16时30分许,崂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华楼索道附近进行日常路查,发现远处一辆捷达轿车看到执勤民警竟然紧急掉头行驶,民警立即意识到这辆车有问题,随即展开拦截,在宫某行驶大约200米后,被民警及工作人员制服,带回中队进行询问。当民警问及其相关信息时,驾驶员宫某一直闭口不言,对民警问及的问题只字不回答,经调查,原来宫某的驾驶证早在几年前因为未年审被注销,并且该车车牌号也是朋友给的早已注销的号牌,车辆也已经多年未年审和购买保险。
宫某因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及驾驶脱保脱审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合并处罚20日以下拘留,罚款5000元。
案例三 好“聪明”:违法被降级,伪造假证继续开半挂
2017年1月18日14时30分许,潍莱大队民警在明村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将要驶入收费站的红色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
当执勤民警对巩某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字迹防伪与平时所检查的驾驶证有所出入。为稳住驾驶员,执勤民警不露声色进行比对,发现驾驶员巩某出示的驾驶证信息与档案信息中的驾驶证不符。在事实面前,巩某承认其出示的驾驶证是套用别人的信息后伪造的。后经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巩某的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半挂牵引车需要A2驾驶证。巩某承认自己以前的驾驶证为B2,也是因为驾驶半挂牵引车刚刚被降级为C1,被降级处罚后仍不思悔改,抱着一颗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没想到刚进入青岛即被民警查获。
巩某因为准驾车型不符和使用伪造驾驶证被处以罚款4000元,记24分,同时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案例四 好“糊涂”:醉驾撞伤游客自己摔个半死,肇事躲半年后被抓
河北邢台籍在青岛打工一男子,当晚喝了二三两白酒,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河北石家庄来青旅游的男子发生肇事,被双双送到医院抢救,而后,骑摩托车男子出院后躲藏起来,民警调查走访,将其抓获归案。
2017年7月1日晚22时30分,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阳区环城北路中城路口处,两个人躺在路上。接警后,城阳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民警急忙赶到现场,当时还下着小雨,发现两名男子躺在潮湿路上已经昏迷,民警立即组织120救护车抢救伤者,抢救过程中,民警闻到躺在二轮摩托车旁男子满身酒气,怀疑其酒驾,并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而后,到医院抽取了肇事摩托车男子的血样。后经检测,骑摩托车男子乙醇含量为12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骑摩托车男子出院后,与游客协商私下解决,并给游客3万元作为赔偿,随后他便认为与自己没有什么事了。而后,迟迟未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将手机停机,失去联系。民警调查走访得知,该男子的居住地,进行3次抓捕未果。继续调查走访得知,该男子每晚喜欢到网吧打游戏,民警在该男子居住地周边走访调查,在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男子抓获归案。据了解,骑摩托车男子周某29岁,户籍河北省邢台市,暂住城阳区,从事门窗安装工作。据称,事发当晚,周某在城阳李家女姑附近一饭馆喝了二三两白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回百埠庄社区,途经环城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城路路口附近处,由于下着小雨视线不良,加之醉酒后驾驶,将前方顺行的一个行人撞倒,周某也受伤昏迷,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周某躲藏起来。
1月17日,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 好兄弟:兄弟俩两天同一地点酒驾被查
1月18日13时30分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九赵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在路上缓慢的行驶,于是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进行检查,驾驶人称出门匆忙忘记带了。
驾驶人在与执勤民警对话时总是与执勤民警保持一定的距离,执勤民警怀疑驾驶人方某有酒驾的嫌疑,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信息查询方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执勤民警发现方某与昨天查处一位驾驶人长得十分相像,于是对其进行询问,方某回答道“这位驾驶人是自己的亲哥哥,昨天被你们查处回家告诉过我让我以后喝了酒也不要骑车了,我也没听劝今天喝了就骑车去上班万万没想到被你们给查处了。”驾驶人方某与昨日被查处的方某的哥哥在同一地点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方某未佩戴头盔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处以罚款1450元。
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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