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青岛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张江汀,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凡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市政协主席杨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边祥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子玉,市委常委、秘书长祝华及市纪委监委全体组成人员一起见证了这个庄严时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这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各项要求,勇担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精细组织“施工”,牢牢把握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组建挂牌等关键环节,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市委书记张江汀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确定改革思路,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纪委认真履行专责,按照严实深细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搞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区(市)工作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有关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了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始终规范有序平稳推进。
1月13日,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当选为市监察委员会首任主任。1月14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第七次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了3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5名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聚焦队伍融合、纪法衔接、职能发挥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继续加强对各区市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如期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