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起,青岛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
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适当下调,目前,青岛市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率为缴费基数的9%,从2018年1月起下调0.2个百分点,调整为8.8%。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2%。对于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缴费费率由原11%调整为10.8%。
职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减半执行,青岛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从0.62%调整至约为0.31%。
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适度上调,由目前的1%调整为1.5%,上调0.5个百分点。
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无变化。(来源:青岛高新区宣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