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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审批布设工作开始啦!

核心提示: 烟花爆竹经营点的审批, 由各区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制。

为方便市民2018年春节期间购买烟花爆竹,确保经营安全有序,日前,各区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全面启动烟花爆竹零售点布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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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点的审批, 由各区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制。

市内三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布设,全部实行规范式防火阻燃棚经营,其他区市根据实际自行设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必须从省安全监管局确定的本销售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在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间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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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各区市将充分发挥区市、街(镇)、社区(村)“三级机构”、“四级网络”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监管”原则,实行分级监管,分片负责。同时,各区市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抽查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下一步,

将充分发挥“市烟花爆竹监管联席会”作用,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联合集中执法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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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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