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今年49个海湾深入推行“湾长制”

    更新时间:2018-01-08 16:23  

记者7日从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我市湾长制推进取得新进展:出台“一揽子”相关工作制度,发布推行湾长制的各类海湾及湾长名录。据悉,今年,湾长制将在我市49个海湾深入推行。

胶州湾

去年12月29日,市湾长制办公室发布了《青岛市湾长制市级会议制度》《青岛市湾长制工作市级督察督办制度》《青岛市市级湾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青岛市湾长制信息报送制度》《青岛市湾长制市级验收办法》等市级湾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及《青岛市湾长制市级验收赋分标准》,为深入推行湾长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上述工作制度同时发布的还有《青岛市推行湾长制海湾与湾长名录》。其中包括胶州湾、崂山湾、灵山湾三个市级海湾及其他区级海湾的各级湾长。这是对此前已建立的湾长制组织体系的细化。

为推进湾长制的实施,我市还组织编制了《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设了胶州湾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整合优化胶州湾水质监测站位。出台了《胶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为建立以监测数据为依据的海湾污染治理倒逼机制,督促沿湾区市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奠定基础。同时,出台《关于加强重点海湾综合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整合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加强海湾管理保护,实施联合执法并逐步推行综合执法监管。

我市还结合近岸海域监测开展了重点海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在胶州湾、灵山湾-唐岛湾、鳌山湾、青岛湾、太平湾、浮山湾、丁字湾等重点海湾布设站点,每季度开展1次水质监测。选择全市8个重点排污口(包括河流入海口)开展了陆源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及时通报重点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状况。

湾长制的推行有力地改善了我市海湾生态环境。其中,去年胶州湾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到71.8%,比5年前提升25.4%。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98.5%的海水水质符合优良标准。(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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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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