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财政收入1157.1亿元 增长7.1%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8-01-0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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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完成1157.1亿元,增长7.1%。全年安排1100亿元为民生买单,增长13%,占财政支出的七成以上。其中,教育251亿元,社保及就业157亿元,三农113亿元,医疗95亿元。

全市财政共投入100亿元,足额保障10件33项市办实事。

一是将更多的关注放在了困难群众身上。城乡低保、企业退休养老金等24项民生保障标准扩面提标。筹措195亿元,实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5万多户,完成住房保障7052户。为全市居民家庭购买民生综合保险,保障意外受灾家庭能正常生活。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让新市民感受到“青岛越来越像家”。

二是将更多的力气用在解决市民关切上。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支持新建、改扩建100所农村中小学、100所幼儿园、80所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健全医疗服务,安排1.3亿元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162万居民受益;率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覆盖病种及保障额度均居全国首位;支持八医东院区等医院建设,让更多居民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保险支付范围由医疗护理扩大到生活护理,支持建立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10处。加大生态保护投入,支持整治李村河、水清沟河等14条水体,开展蓝色海湾治理行动;对重点水源地、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所在村进行生态补偿。完善公共事业服务,支持新机场、地铁、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城市重大功能设施建设;筹措超过23亿元,安排公交补贴及隧道通行费补贴;保障黄水东调工程建设;支持160余处文化场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实施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00万平方米。

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充分释放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加力实施减税降费。全面推进“营改增”,使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土地使用税优惠;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取消、停征、减免、调整22项收费和基金;降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超过180亿元,比2016年多减免近30%。

二是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396家次小微企业提供转贷资金43.4亿元。安排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参与“投保贷”联动业务贴息。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挂牌上市”企业给予补助。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三是支持大众创业创新。安排4亿元,支持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创业孵化器,服务创业企业1万余家次、创客10万余人次。发放创业类补贴资金2.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5.8亿元,完成政策性扶持创业1.7万余人,完成技能帮扶培训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4万人。安排1.1亿元,支持高端研发机构引进,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为科技人员“清障松绑”。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伟)

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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