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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养老新规:短期托养服务上线 夜间工作人员随叫随到

核心提示: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编制印发《青岛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青岛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青岛市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规范》等多项养老服务类的规范文件,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青岛编制印发《青岛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青岛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青岛市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规范》等多项养老服务类的规范文件,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青岛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规定,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咨询、评估、日托、短期托养、助餐、助洁、助浴、陪伴、心理慰藉、代办、助医、康复保健、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交通、维修和志愿者等17项服务。规范提出了短期托养服务,以解决部分难以在家中照顾但又不便住养老院的老年人短期照护的问题。这种短期托养服务,集中了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优势,老人居住社区即可享受到机构养老的服务。该规范明确要求,提供短期托养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应有工作人员夜间值班并定时巡逻,做到随叫随到,或与周边医院建立绿色急诊通道,确保老人突发疾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协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穿衣、洗漱。服务应当由具备养老护理员资质的人员提供,并应当做好服务记录。 

《青岛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质量控制以及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为残疾人提供住养、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可参照本标准。 《标准》中明确了我市养老机构提供包括咨询、入住及退房、入住适应、评估、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老年护理、康复、协助医疗护理、协同就医、餐饮、文化娱乐、安全防护、环境卫生等26项服务,同时规定了26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标准要求。 《标准》还对临终关怀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青岛市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规范》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的组织方式、评估内容、方法以及自理能力等级划分标准和评估结果的使用。该标准适用于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公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可参照该规范执行。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档案管理制度,整理保存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档案。评估员应据实填写评估档案,并对评估资料定期整理归档。评估档案保存期限为老人离院满5年或去世后满3年。我市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规范将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分为首次评估、持续评估和复核评估。自理能力评估将老年人能力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 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姜玲 通讯员 宋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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