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机制

    更新时间:2017-12-21 16:10  

山东日前出台《关于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用两到三年时间,建立起基本保障人人享有、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转移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准便捷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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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社会结构多元化,山东省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日益凸显,与人民群众对拥有更加稳固可靠的社会保障的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山东要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聚焦实现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主体作用,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积极完善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建立起基本保障人人享有、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转移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准便捷的制度体系,形成责任界定明晰、事权划分合理、运行规范高效、活力充分激发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保障朝着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方向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国家顶层设计,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全国统筹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衔接准备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按新制度计发待遇工作,加快推进省直驻济以外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参保,实现新制度全覆盖。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健全与中央调剂办法相衔接的省级调剂制度,进一步增强调剂能力。研究制定适合省情的遗属抚恤、病残津贴政策,逐步健全“老遗残”一体化保障体系。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从今年起全面实施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总额控制办法,建立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适应不同人群、疾病、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和实施范围,到2017年底,各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力争达到100种以上。巩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果,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稳妥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拓展社会保障制度领域和基本功能

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省推开。各试点市要按照鲁政办字〔2017〕6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其他市要确保2017年选择1到2个县(市、区)启动实施。修订《山东省失业保险办法》,出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完善参保企业稳岗补贴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制度,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

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

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各级政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发放兜底责任。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搞好资金战略储备。积极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快研究制定使用股权分红和运作收益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具体办法。(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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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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