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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要上“黑名单” 青岛启动薪水支付专项检查

核心提示: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为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推动在全社会建设和谐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人社部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为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推动在全社会建设和谐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人社部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青岛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启动农民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大违法欠薪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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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违法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多部门联合惩戒 信誉也将受损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由相关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此外,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其社会信誉将会受到贬损评价,直接影响到其生产经营及其他社会活动。

青岛即日起启动专项检查

严惩克扣、欠薪违法行为

青岛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启动农民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大违法欠薪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本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政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分自查和执法检查两个阶段。其中12月14日前为自查阶段,用人单位要逐项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全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将实行重点检查,并要求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发现欠薪行为将及时依法处理。

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

对专项检查期间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将依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人社部《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将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如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58771908、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西海岸新区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即墨区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6、莱西市66030151、保税港区86766803。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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