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

    更新时间:2017-12-04 19:43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1月底青岛核准并发放首批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44人共补贴7.9万元,补贴款已全部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其中,初级(五级)1人,中级(四级)16人,高级(三级)27人;享受补贴的职业资格中,茶艺师最多,有9人,其次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汽车客运服务员,各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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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出台后,受到企业和在职职工的广泛关注。为方便群众申领补贴,市人社局在青岛就业网开通了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板块,申请人登录网站后,录入证书号码,即可获知自己是否符合申报补贴条件和能够申领的补贴金额。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根据政策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申领补贴时在本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青岛就业网提出补贴申请。(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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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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