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1月16日报道 近日,赵薇夫妇因收购万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面临证监会处罚。而收到监管部门处罚告知书后,赵薇丈夫黄有龙日前称打算向证监会提交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剧情”似乎还没完。这场资本市场收购“大戏”背后真相如何?对信息披露行为应如何监管?
信息披露违规,监管部门拟作顶格处罚
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的一则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引爆了朋友圈。曾经在股市上引发高度关注的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一案,强势回归人们的视野。
公告显示,证监会拟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龙薇传媒和万家文化两家公司予以处罚,包括责令改正、警告,并分别处60万元罚款。
而背后的“主角”们也都收到了数十万元的罚单和证券市场禁入“红牌”。证监会拟对赵薇、黄有龙、万家文化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龙薇传媒代表、赵薇的哥哥赵政同样也面临监管部门30万元的罚单。
与此同时,告知书中还梳理了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五宗“罪”。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业内专家分析,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针对信披违法违规,本案已为顶格处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5日表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并购重组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证监会将持续关注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质量。
51倍融资杠杆、一波三折的收购计划
51倍的融资杠杆,一波三折的收购计划……记者依据证监会告知书梳理,赵薇夫妇上演的这场收购“大戏”主要有5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2016年11月2日,龙薇传媒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均为零。公开信息显示,演员赵薇是龙薇传媒的控股股东。
第二步,2016年12月23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协议显示,收购完成后,赵薇将成为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步,2017年1月12日,在上交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公告披露了资金来源:在收购所需的30.6亿元中,股东自有资金仅为0.6亿元。至此,高达51倍的杠杆比例浮出水面。
第四步,2017年2月13日,龙薇传媒的收购计划大幅“缩水”至3200万股和5.29亿元,不足原协议的两成。“缩水”理由是龙薇传媒的融资计划并未顺利完成。当日,万家文化再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第五步,2017年3月3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因股份转让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原收取2.5亿元股份转让款返还,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至此,这场失败的收购变成了一场连违约金都不用付的“过家家”。
监管“鹰眼”紧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万家文化、龙薇传媒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并非孤例。事实上,今年以来,资本市场涉及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层出不穷,一些曾经肆无忌惮的资本玩家已相继被查处。
其中,九好集团利用虚增收入、存款等恶劣手段自我“包装”,试图通过“忽悠式重组”借壳上市,遭遇监管层顶格处罚。鲜言更是因炮制“奇葩议案”、操纵多伦股份,遭证监会开出34.7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
监管“鹰眼”一直高度关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显示,今年年初到8月,仅上交所就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公开谴责决定11份、通报批评决定19份、监管关注决定33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以及两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96人次。
强化监管的同时,相关制度规则也在持续完善中。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今年9月,证监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缩短停牌时间,限制、打击“忽悠式”“跟风式”重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行为、上市公司不当停牌行为、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等。
亿信伟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江明德建议,在保持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高压”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相关法规的完善,尤其是改变违法收益和违法成本失衡的现状,让违法者付出更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