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双11”临近,新一轮“厮杀”剑拔弩张,广告自然是最常用也最被看重的“利器”之一。绞尽脑汁、苦心积虑地搞创新策划,力求广告更出彩、更能博人眼球,原本是极正常不过的营销行为,更不乏创意独特的经典广告赢得大众喝彩,给企业、品牌创造出令人侧目的传播效应。
然而,极个别商家饥不择食、慌不择路,为制造噱头不择手段,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效果往往也只会适得其反,近日被推广舆论风口浪尖的绝味鸭脖就是又一个典型例证。
绝味鸭脖淘宝官方旗舰店新近上线的促销海报呈现给人们这样一幅暧昧乃至恶心的场景:一张白色大床上,一位姑娘穿着白色衬衣和枚红色内裤,双脚带着脚铐,两腿大开躺坐着,床头挂着同款文胸。海报最醒目的位置用大字写着“鲜·嫩·多·汁,想要吗?”“抵不住的诱惑”……
满屏低俗的性暗示令广大网友“一致厌恶”,更有人扒出绝味鸭脖官微里各种色情擦边球、低级的性挑逗,“开黄腔”几乎是这个品牌的日常。在网络一片谴责声中,商家撤回海报并公开道歉。
作为著名小吃品牌,因“味太重”的广告陷入网络舆论的口水之中,俨然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样的尴尬局面恐怕是绝味鸭脖始料未及的,究其原因过于低估了广大网民和消费者的理性和素养,自作聪明地以为低级趣味的广告形式和内容会受到不少人的追捧,孰料面对涉嫌低俗、消费女性的“辣眼睛”广告,不少网友条件反射般地感到深恶痛绝,更有人将其与令一著名餐饮品牌做比对,认为绝味鸭脖之所以逊色很多,缺品位、少内涵或是致命弱点,真是振聋发聩。
类似低俗、恶俗广告近些年来并不鲜见,几乎无不遭到网民、舆论的口诛笔伐,至今似乎也并未见哪个商家或品牌,靠走低俗路线而一炮打响或者成为行业翘楚,但此类有悖公序良俗、挑战道德法律底线的恶俗广告,显然不仅污人眼球,而且污染传播生态,诸多负面效应却不容低估和轻视。
根据《广告法》第57条规定,有发布“淫秽、色情”等禁止情形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分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网民围观、吐槽恶俗广告语,不啻是用另类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为、给力行动,让法规“长牙齿”,不能指望完全靠业主的自觉自律远离恶俗广告,不能再容忍不良广告肆无忌惮地你方唱罢我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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