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青岛/青网讯 在很多人的意识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扣个分是很正常的,也是能接受的,但最不能接受的是一次记满12分,因为那意味着驾驶证要回炉学习,需要交学习费用不说,更重要的是耽误了自己的宝贵时间。日前,一名男子因为酒驾、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等多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竟然被一次性扣了37分。
10月24日下午3点,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福州路与莱州路开展道路交通安保查处涉酒违法统一行动过程中,对行驶至该路口的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有喝酒的嫌疑,经对其做酒精呼气测试,该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检查,驾驶员夏某当天中午在我市杨戈庄村南木器厂内和工友吃饭时喝了一瓶半啤酒,下午驾驶摩托车外出时被民警当场查扣。夏某持有的是C1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同时该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经对夏某询问,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夏某说:“没想到后果过这么严重……当时就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上路了,以为交警对摩托车不会这么严查。”
当天下午,执勤民警以夏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处以罚款壹仟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记12分的处罚;以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对其处以罚款贰佰元记12分的处罚;以其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对其处以罚款贰佰元记12分的处罚;以其未带机动车驾驶证对其处以罚款50记1分的处罚。累计对夏某罚款145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37分的处罚。
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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