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上午9时,交警市北大队冠县路中队在延安路广饶路路口设点查车,9时30分许,一辆灰色雪铁龙轿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民警视线范围,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查看驾驶员证件时,闻到车内散发着一些酒味。于是询问驾驶员严某是否喝酒,严某支支吾吾不说话,此时坐在副驾驶的人称:我自己喝的酒。民警因为靠驾驶员近所以判断严某肯定喝酒了,但驾驶员不承认。
随后,民警带驾驶员回中队核实身份并做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酒精检测值为:61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面对酒精检测呼气数值,驾驶员严某不得不承认:10月5日晚上,亲朋好友聚在一起欢度国庆,喝了一瓶红酒、两瓶啤酒,喝到晚上12点多,本来寻思喝完酒晚上睡一觉就没事了,现在自己也很懊悔。
等待严某的将是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