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明办督查指导2017年度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更新时间:2017-09-2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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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开始,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开展了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旨在发挥模范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建设坚持“从严选点、从高设标、从深管理”的标准,原则上每年按照区级以上文明单位总量的10%评选10家左右。2017年共有20余家单位申报创建精神文明示范单位,为更好的促进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9月21日—22日区文明办对地税分局、大涧社区、下疃社区、汇海小学、出口加工区实验小学、城阳十一中、宿流社区、后韩北社区、红岛边防派出所等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察与创建指导。 

各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对前期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与汇报,积极提炼本单位文明建设的特色与品牌,同时展示了道德讲堂等文化场所建设情况。

下一步,区文明办将结合全区“2311”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动态跟踪管理,做好文明创建指导工作,将示范单位建成真正的精神文明教育和展示基地,经过几年的创建活动,打响“德润红岛·文明高新”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真正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来源:党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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