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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批交通违法曝光名单:高速路边违规停车摘果子被扣6分

核心提示: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目前正是石榴成熟时期,过往司机切勿为了贪图美味而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这种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同时随意摘石榴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掌上青岛/青网 9月15日交警部门曝光的第17批88起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涉及闯红灯、酒后驾驶、超载、乱变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的典型案例则包括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近日查处的酒驾典型交通违法。

案例一配图

给车牌手套的奇葩司机

9月13号9时45分许,即墨交警滨海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巡逻在滨海公路上,当到达港中旅路段时,发现一辆悬挂鲁B31X09号的蓝色的轻型货车拉着一个水罐沿鹤山路由北向南驶过来,在两车交错的瞬间,民警发现这辆车的前牌照似乎有遮挡物遮住号牌。执勤民警遂驾驶警车跟随其后,发现车的后牌用一个黑色的方便袋紧紧地包裹住,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当民警走到车前时,又发现该驾驶员将车的前牌也给“戴”上了一只粉红色的橡胶手套,将车牌后两位号码遮挡的严严实实。经查,驾驶员籍某某是某单位开浇水罐车的专职司机,因为每天都要出去浇灌绿化带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到,自己每月挣的工资也不多,单位又不给报销,所以才想到将车牌号给遮挡起来。当民警问及为什么没有把放大号遮挡时,籍某一脸的懵相,竟称忘了还有放大号,并还不停的责怪自己太笨太没有经验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案例二配图1

挡不住石榴诱惑 高速路边违规停车摘果子

近日,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大队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检时,发现一辆鲁H牌照的白色小客车行驶到沈海高速公路王台路段(日照方向)时,突然停在了超车道上,紧接着,一位男子从车内伸出胳膊试图摘取路中央护栏内的石榴,由于没有得手,这位男子便索性下车走到护栏边忙着摘取石榴。在摘了满满一捧果实后,该男子才满意的驾车离去。而值班人员通过监控发现,由于男子的违规停车,后方行驶的车辆纷纷躲避不及,给路面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遂后,值班人员根据监控探头抓拍截图,对私自停留在超车道上的鲁H牌照客车进行了违章记录。针对该男子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目前正是石榴成熟时期,过往司机切勿为了贪图美味而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这种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同时随意摘石榴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案例三配图3

男子不挂牌又酒驾,心怀侥幸走大坝

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查处了一名刘姓司机,不但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并涉嫌酒驾。目前,刘某因机动车不悬挂号牌、酒后驾车被黄岛交警合并处罚,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24分。

9月14日下午,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海西路与风河大坝路口处开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大约下午14点左右,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辆电动车沿风河大坝自西向东飞快行驶 。但是,眼看快要接近检查点时,这辆蓝色电动小汽车渐渐减速,慢慢靠右行驶在了距离检查点20米左右的地方企图掉头往回走。执勤民警见电动车未悬挂有效的机动车号牌,于是上前示意这辆蓝色电动汽车靠边停车熄火接受检查。司机摇下车窗,没有正面回答民警的询问,而是躲躲藏藏,避而不答,民警闻到车厢里飘出一股酒精气味,随后,民警示意司机下车接受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了解,司机刘某家住黄岛区,当日中午去朋友家吃饭,喝了半瓶啤酒,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下午出来接个朋友,但是心里知道还是可以被交警查出来的,所以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走风河大坝,觉得大坝上应该不会有查酒驾的,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

目前,刘某因机动车不悬挂号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合并处罚为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24分,并重新考取科目一、二、三。

案例四配图

李沧交警精心布控一举查获“黑校车”

9月14日早上6时30分,李沧交警通过连日来的缜密调查、精心布控,终于将出没在宾川路小学附近的非法黑校车查获。

近日接群众举报,宾川路小学附近有面包车成批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接警后李沧交警便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摸排调查,在早晚护导的过程中果然发现有十余个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结队进出学校,民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一辆五菱小型客车存在重大嫌疑。

9月14日早上6时30分,李沧大队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广水路128路公交车站处,发现有10余个孩子正准备登上这辆车号为鲁BN1D18的五菱牌小客车,民警立即赶上前去,不曾想,面包车驾驶员发现民警后,立即关闭车门,迅速沿宾川路右转逃离,丝毫不顾还有几名学生没有上车。执勤民警驾车追赶面包车,并不停通过喊话器喊话,最终在驶出五六百米处将该车叫停。车内有一名驾驶员和7名学生,为安抚学生情绪,民警给每人发了一瓶矿泉水,并联系车辆将他们送至学校,其中年龄稍大的学生乘坐公交车赶去学校。

经查询,该面包车并非校车,其所有人为卢某某,车辆核载7人,每天运送十多名学生已经超载,车辆保险日期2015年12月3日,呈过期状态,因该车驾驶员拒不出示任何证件,民警联系清障车将该车拖至大队停车场,并通知当事人尽快前来接受处罚。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校车安全关系这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李沧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要远离黑校车,同时欢迎对非法运营的黑校车进行举报! 

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栾心龙

大整治行动第17批部分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大整治】给车牌”戴”手套、高速路边违规停车摘果子、无牌酒驾走大坝、五菱面包当校车……第17批88起十类重点交通违法曝光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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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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