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青岛/青网讯 8月31日14时30分许,即墨交警段泊岚中队民警在华方路与岚周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崭新的无牌照也没有安装后大箱的解放牌轻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驾驶员见有民警在执勤,突然降低车速,并将车停在了离路口不远处的路边,由于路上车多路窄,该驾驶员还没有找到逃脱的机会就被前来的民警查获,只好乖乖就范。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含量为26mg/100m,系酒后驾驶。
经检查,驾驶员李某(男,济宁泗水县人)现在是即墨某物流公司专业汽车输出工作人员。驾驶的车辆是刚刚从即墨市某大型汽车公司提的新车,办理了临时号牌(鲁BMA9XX)正准备送往河北省衡水市。李某供述,因下午要外出送车,就约了一个朋友在公司旁的某饭馆吃饭,期间各自喝了两瓶啤酒,没想到还没出即墨市就因饮酒驾车被交警查获。为了逃脱法律的处罚,李某竟几次下跪求饶,都被民警拉起告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酒后驾车处1000元罚款,记满12分,驾驶证B2降级为C1的处罚。
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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