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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病先考试”?该考的是医生

核心提示: 利用职务牟取非法利益,一向为公众所诟病.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银屑病科医生张英栋“火”了。在近期网传的一篇“看病前先考试,考试不及格不给看病”的文章里,这名医生被指要求病患在接受治疗前先考试,家属也不例外,考试不通过不给予治疗,而考试内容出自该医生自己出版的四本书。另外,多名患者也被推荐购买同样的书籍。媒体调查发现,网文反映基本属实,张医生“推荐”的四本书售价130元。

“想看病,先考试”,这种“奇葩”举动很快登上了热门话题,有网友对该医生的做法不能理解,也有人质疑:患者要是不识字、没文化,连病都看不了了?

张本人回应称,考试只要求住院的病人参加,对于无法考试的患者或家属,可改为面试,自己也从未强迫患者去购买自己的书。而要求患者考试和推荐购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治病”。

听起来似乎颇有为患者着想的意味,但仔细一想却禁不起推敲:如果患者因考试、购书等举动耽误了治疗时机、影响了治疗效果,责任由谁承担?130多元的购书费是否增加了患者及其家属的负担?尤其是对于一些家境困难的患者来说,这笔费用或许就能维持几天的食宿。即便真是本着让患者知道为何生病、怎样预防疾病的初衷,就一定要采取考试的方式吗?

患者到医院就医,是希望借助医生的专业技能消除疾病、恢复健康。在治疗过程中,患者为求助方,医生为服务方,且患者为医生的付出支付了报酬,双方各司其职即可。患者需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遵从医嘱按时服药等事务。而向患者普及相关医学知识、提醒患者注意事项,本身就是医生的职责。涉事医生将此类事项转嫁到让患者“自学成才”,而自己仅验收患者的学习成果,无疑是医生的失职。

更严重的是,以自己书中内容作为考试题目且向患者荐书等举动,有很明显的变相卖书嫌疑。尽管当事人辩称“从未强迫”,但不难联想到的情状是:为了获得医生更好、更专业的治疗,抑或仅为了求得心安,一些患者及家属不得不妥协地购书。如此,平等的医患关系被打破,医生这种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也得不到及时制止,最后只能让更多的患者及家属身心蒙受伤害,恶化医患关系。

在法律设置上,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早已被明令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一旦坐实其行为违法,涉事医生或将面临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法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用职务牟取非法利益,一向为公众所诟病,对于涉及到公众生命与健康的医疗来说,其危害更大、波及人群更广、社会影响更为恶劣。此次“想看病,先考试”事件里,需要考试的或许并非患者及家属,而应当是涉事医生,考试内容也并非什么具体医学知识,而应是医务人员的医德、职业操守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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