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青岛/青网讯 随着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不断推进,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不但加大了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逐步加大了变道不打转向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群众深恶痛觉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8月24日曝光的第3批59起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不礼让斑马线、酒后驾驶、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的五起典型案例则包括了公安交警部门近日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
马路不是练车场
近日,交警市北大队接到群众反映在镇平路、镇平一路有不少教练车在道路上练车扰民的诉求。由于练车的驾驶员都是新手菜鸟,驾驶技术不过关,给在此出行的行人和其他车辆都带来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2017年8月19日,四流南路中队组织警力到镇平一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违法上路练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看到在这里正好有一所驾校为了避免路途遥远驾校的教练就偷偷和学员上路,把马路当成了练车场所,对于这项违法行为民警对每名教练给予罚款200元不计分的处罚,并告知教练员和学员,你们驾校有指定的学车路线,在交管部门没有批准在此练车的前提下,在这里练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对驾校负责人约谈,责令禁止出现此类行为。
二两药酒下肚,男子一月两次酒驾被拘
家住黄岛区珠海街道的男子杨某,喝了约二两自泡的药酒后,骑着二轮摩托车外出串门,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也正因为这一小杯药酒,测出了酒驾,进一步查询还是一个月内第二次酒驾。24日,杨某因二次酒驾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处罚款1000元。
8月22日下午6点多,黄岛交警一中队的民警正在大珠山中路与东岳中路路口高峰岗执勤,一辆红色的二轮摩托车沿东岳中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该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中年男子摘下头盔后,散发出酒气,有酒驾的嫌疑。男子向民警解释:“就喝了约二两药酒,而且还是中午喝的,不会有事的。”经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为27mg/100ml,属饮酒驾驶。
后经查询,中年男子杨某家住黄岛区珠海街道,7月22日,刚因酒驾被查处过一次,驾照记满了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这一次又被查出酒后驾驶,杨某一个月内居然两次酒驾,属二次饮酒驾驶。据杨某讲,当天中午自己一人在家喝了约二两泡制的高度药酒,休息了一下午,自认为解酒,于是傍晚骑摩托车到朋友家串门,还是被查处了酒驾。
逾期未年审 背着20起违法上路!
2017年8月22日,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根据大队要求指示,担负宁夏路路段警卫任务,保障周边道路秩序畅通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此时,一辆鲁BQ51**号车通过银川路安庆路卡口时,被电子系统警报提示,疑似该车有重点安全隐患。巡逻中队副中队长曲建涛,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警力,通过该鲁BQ51**号车的通行方向,在银川路宁夏路成功堵截。
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得知,该车已达到2个年审周期未参加车辆年审,且存在20起违章行为,共计25分、罚款2600元,并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到相应中队办理重点车辆监管业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询问驾驶员提供相应证件时,驾驶员称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都被偷走,无法提供。通过以上违法行为情况,巡逻中队副中队长曲建涛对该车辆驾驶员采取以下处罚。根据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50元,暂扣机动车,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不按对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2倍保费暂扣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124号令》第56条第4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记3分。
高速稽查布控系统查获使用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
车辆未按规定检验,车主却动歪心思,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贴在车上,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却栽在了高速公路稽查布控系统手中。
2017年8月23日上午11时20分,交警潍莱大队四中队接到稽查布控系统指令:一辆车牌为鲁B0MN30的白色吉利小轿车逾期未检验,即将驶入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出口,要求立即布控。此时,一男子驾驶白色吉利轿车驶入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出口匝道,四中队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检查。
当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令民警感到疑惑的是该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竟然粘有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也在有效期内。一开始执勤民警以为稽查布控系统产生了误报,当细心的民警再次对该车检验合格标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的字体模糊不清,也不是专用字体。同时,执勤民警利用综合警务平台查询该车目前的状态,确认是逾期未检验,再次证实了该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属于伪造的事实。铁证面前,男子对使用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该男子所驾驶的机动车因为尾气检测不合格无法通过年检,索性就到网上购买了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企图逃避民警检查,蒙混过关,却没想到栽在了高科技的稽查布控系统手中。
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辆依法扣留。该驾驶员因使用伪造的检验合格标志将受到罚款2000元、并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因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截止目前,稽查布控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潍莱大队共发布拦截指令1250次,成功截获1100余辆违法嫌疑车辆,总拦截率达88%,成为交通违法车辆的“克星”。这些数据的背后,源于稽查布控系统的巨大神威。
拉着一车危险品“乔装打扮”上高速
8月23日晚21时,青岛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夜查执勤时,一辆皖L牌照的半挂货车停靠在了沈海高速公路胶州收费站外,民警发现该车迟迟不见启动,便上前进行查看。
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所拉载的什么物品时,驾驶员王某立马变的慌张起来,声称运载的是一般物品。看到王某慌张的表情后,民警快步走到车尾处打开篷布进行查看,结果发现里面装载的是液体化学原料,属于危险腐蚀化学品,民警遂即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询问。
据驾驶员王某交代,由于高速路上有规定限制,晚上19时以后禁止危化品车辆上路通行,为了着急赶货,王某便用篷布将货物遮挡起来,企图趁着夜晚偷偷上路,谁知,恰好碰上民警夜查,王某犹豫不决反而被查获了。
由于王某驾驶危化品车违规上路,且未按规定悬挂危化品警示标志牌,按照处罚规定,王某将面临驾驶证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将对王某所在的企业进行约谈和处罚。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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