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医联体药事会议

    更新时间:2017-08-24 17:00  

根据省卫计委、人社厅《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及青岛市药品配备使用工作会议精神,为促进综合医院与我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药衔接。日前,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药品配备使用工作会议。

会议邀请青大附院药学部专家张辉主任、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药学部专家杨海主任参加,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列席。会上,张辉主任就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讲解,并反馈了青岛市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及存在问题,杨海主任进行了抗菌药物管理及临床使用讲座,明确对抗生素进行分类管理。

据了解,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省卫计委、人社厅及青岛市药品配备使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遴选非基本药物(增补药物)工作制度,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推荐非基本药物(增补药物),报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遴选非基本药物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及临床治疗效果,首选常用用药,配备应急用药及妇儿用药,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人群。根据基层医疗定位和服务能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增补药物)销售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每月统计公示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药量,严格把控增补药品销售额所占比例,结合实际对市北区非基本药物(增补药物)使用范围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本次会议对确保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稳推进药品改革政策过渡,增强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信任,营造良好的就医氛围,以及保证群众用药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林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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