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关于某地市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该视频让很多人想起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办事雷厉风行的“达康书记”。
李达康是虚构人物,该市长却是真人。但就行事风格来说,二人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爱憎分明是本色,嫉恶如仇不宽恕”,都追求铁腕效率,也都容易“炸毛”。
李达康曾对庸官孙连城毫不客气地说“能干就干,不能干滚蛋”,而该市长在一个会议现场,某镇长说“我现在没有能力把它(房屋拆迁)处理好”,这位市长直接指着该镇长说,“就这两天你准备辞职,你就赶快写辞职报告,赶紧换个能干活的人。”
言下之意,这位市长可以逾越一系列组织程序和人大程序,就能决定该位镇长的仕途。
李达康在处理大风厂员工4500万安置费的问题上,快刀斩乱麻地对财政局、公安局等分摊起了“任务”,还放出“资金一个星期必须到位,否则就主动辞职”的狠话。而该市长在催工程进度时,也是直接给最后期限: “七天拿不下来我就全面接收了”,还说“这整个道路系统修了几年的路,不能容忍了,再没有时间了”。
剧中李达康这样的“个性官员”人设挺能圈粉:他以“法无禁止皆可为”(但这一理念从根本上又是错的。民众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和官员则是“法无许可不可为”)替大刀阔斧的改革张目,敢干能干,不拖泥带水。但他又不是“完人”,其优缺点颇为分明,这也令其形象很接地气。该市长也是:其言与那种“穿靴戴帽,一团和气”的氛围完全不同,其行则是对不干实事、庸碌无为的习气的抵御——检查某拆迁户安置小区的工程质量时,怒骂“典型的垃圾工程”,并指着负责人骂道“一肚子灰水这小子”,即为印证。
毋庸置疑,“现实版李达康”是个能吏,在“不作为”越来越不受待见的当下,其强势敢为确实很能攒人气。
但办事决断、作风强硬的另一面,也是对某些基本的决策程序的漠视:比如,要撸掉下属的“帽子”,应按照法定程序来,而不能一句话想免就免;又比如,催拆迁,涉及城市重建的拆迁、补偿、回迁、规划等环节,原本有法律程序,须征得同意、补偿先行,经过与民意环节充分沟通协商,下通牒式的指令下,难免导致拆迁纠纷丛生。
这也是李达康式官员必须接受舆论拷问的地方:行政的高效应以合法、合规为前置条件。
拿剧中的李达康来说,不经财政拨款支出程序,就把本该由涉事企业协商负担的安置费分摊给财政局和公安局,虽然意图是好的,却也属于拍脑袋决策和乱摊派,这有违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纵然他是谋发展的能手,也会造成对法治的伤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只有政府行政和官员施政符合法治规范,个人因素带给地方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失速概率才会越小。这也是当下强调“依法行政”的意义所在。
那么怠于做事的庸吏,须谨记“干部干字当头”;能吏再能,也该在法纪的框架内行政,而不能通过践踏法治原则,来谋求经济社会超常规发展。另外,要说的是,达康书记在剧中只是一种现实的反映,而并不是标榜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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