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8月19日报道:
前两天,保利尼奥顺利地完成了在巴塞罗那的体检工作,从此,暴力鸟也正式成为巴萨一员,转会费达到了亚洲俱乐部转出之最的4000万欧。
2015年的夏季,在白鹿巷郁郁不得志的保利尼奥从热刺以1400万欧的身价转会到亚洲豪门广州恒大,现如今以4000万欧卖出,如果不考虑货币升贬值和缴税的情况,那么恒大到手的有4000万欧那么多,净赚2600万欧。
可当恒大钱刚刚到手,一群“讨债”的也来了......
联合补偿机制
原来,国际足联有规定:“职业球员每次转会过程中,前东家必须拿出转会费里面的5%作为联合补偿机制,补偿给球员12周岁到23周岁期间培养他的机构或俱乐部”。
所以当恒大拿到这笔钱之后还得将其中的5%,也就是200万欧,折合人民币大概是1600万人民币,作为联合机制补偿的费用款项,一并还给这6家来追债的俱乐部。
联合机制补偿:职业球员在原工作合同期限届满前转会,所有注册过该球员的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均可从新俱乐部因球员转会而支付给原俱乐部的补偿中获得相应比例的联合机制补偿。
这就好比女儿出嫁的道理,丈夫一方(现俱乐部),在娶媳妇(转会球员)之前都会下聘礼,这个聘礼就相当于“联合补偿机制”,目的在于感谢岳父岳母培养了这么一个好女儿,而这里的岳父岳母也就是(原俱乐部/老东家)。
但是足球世界里的岳父岳母就不单单只有一个了,就以保利尼奥为例,在其12周岁到23周岁待过的俱乐部就有6家,包括科林蒂安、布拉甘蒂诺、尤文图德、奥达斯4家巴西俱乐部和2家立陶宛俱乐部。
怎么补偿?
15年底16年初,中国足协颁布了新版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里面关于“联合补偿机制”这一块写得很清楚了。而这个文件与国际足联文件有关“联合补偿机制”的规定是一样的。可能看数据会比较麻烦,接下来举一个例子说明吧。
以河北华夏幸福球员赵明剑的转会(山东鲁能——河北华夏幸福)为例,在德国《转会市场》为赵明剑标注的转会身价为109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8000万),那么联合机制补偿将达到400万(总转会费乘以5%),赵明剑出身毅腾青训,2004年初加盟大连实德,那么,12岁到16岁,联合机制补偿由毅腾获得,为400万乘以5%乘以4,80万人民币,加上16岁的400万乘以10%,40万,合计120万;17岁到23岁,赵明剑一直效力大连实德,大连实德将获得其余280万人民币(400万乘以10%乘以7),由于大连阿尔滨(大连一方)收购了大连实德,这笔钱将转交大连一方。
足协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还另外增加了一项俱乐部的相关培训费用,国内转会时,中国足协管理的俱乐部划分为以下类别:中超俱乐部为第一类别;中甲俱乐部为第二类别;中乙俱乐部为第三类别。培训费用标准为:第一类别俱乐部:10万元人民币/年;第二类别俱乐部:6万元人民币/年;第三类别俱乐部:2万元人民币/年。(国际足联其实也有这个规定,简单来说:如果高级别联赛的俱乐部球员转会到低级别联赛的俱乐部,则培训费取两家俱乐部培训球员花费的平均值;反过来,则取高级别俱乐部的培训费,暴力鸟就是这个规定的有力证明;至于培训费怎么算,这应该是财政应该管的,小编只是过来撸稿的)
简单说就是即使这名球员过了23周岁,只要他之后还有转会发生,那么除去“联合补偿机制”之外,新俱乐部还得给球员的老东家一笔“培训费”(效力年限乘以俱乐部类别),这可谓是足协的一个创新,旨在保护原俱乐部的权益。
同时,文件也规定,球员在注册后30日内支付联合机制补偿。如果转会费是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新俱乐部应当在每期款项支付后30日内支付相应比例的联合机制补偿。新俱乐部应当依据球员参赛证所提供的注册记录,计算联合机制补偿的分配金额。球员应当在必要时协助新俱乐部履行此义务。
总得来说,中国的俱乐部在买入球员时,一般需要缴纳两笔费用联合补偿机制和培训费用。
为何要设立“联合补偿机制”?
其实说到底就是为了防止大俱乐部短期逐利的行为,保护好相关青训机构和俱乐部的权益,就是维护“足球基层工作者”的权益。
众所周知,搞好足球,本质上就是搞好青训,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真正身体力行的也不多,其中辽小虎的缔造者张引和东亚系的创始人徐根宝以及鲁能足校的相关工作者,真的是“十年磨一剑”,最后才带出了诸如李铁、李金羽和武磊、张琳芃、姜至鹏以及一大批鲁能系的球员。
2015年之前,虽然中国足协已有《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但是真正贯彻执行相关“联合机制补偿”的俱乐部真是凤毛麟角。
以鲁能系球员王晓龙为例,2014年,王晓龙转会广州富力,当时公开报道的转会费是2000万人民币,其联合机制补偿为100万人民币,王晓龙是在16岁的时候加盟鲁能足校的,19岁时王晓龙进入鲁能泰山队,24岁加盟北京国安,这意味着,王晓龙在鲁能学习和效力长达8年,而且这8年,每年都应该收取联合机制补偿的10%,也就意味着,鲁能可以获得联合机制补偿的80%,即总转会费的4%(转会费×5%×80%),总计80万元。
然而,2014年底,鲁能开始追讨这笔费用,鲁能方面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则,一步一步去找,其中给包括中国足协在内的相关单位发函就达到了20多封,此前联系了富力,但富力已经支付转会费给了国安,随后鲁能联系了转会费获得者国安,后者给出的答复是要研究,没办法,鲁能只能找到足协,但足协最后也没给出解决方案。
此后,鲁能足校党委书记谭朝晖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经纪人和我们争夺(球员)时,我们是弱势群体。影响非常大,打算好好搞青训的人会失去信心”。
因为在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的合法规定框架内,16岁以下(2015年12月30日前为18岁)的少年球员是不可以与足球俱乐部、足球经纪人等签订职业合同的,即便进入鲁能足校学习训练,与后者签订的也只是“培训协议”。
新规下“联合补偿机制”的现状
虽然新规之下,中国各级别职业联赛对于“联合补偿机制”更加重视,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不可能一下子就改变。
其中,前段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中超中甲中乙等18家俱乐部欠薪通告,其实针对的就是“联合补偿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由于各大俱乐部在外援转入之后,他们原先在12岁到23岁所效力的俱乐部迟迟未收到“联合补偿”费用,所以才会起诉到亚足联,之后才有了足协下发的通告。
但据了解,其实各家俱乐部之前就已经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但因为交流沟通上的问题,才出了“欠薪”这个通告。
本赛季中超第4轮,鲁能青训出品的韦世豪绝杀山东鲁能令不少鲁能球迷心绪难平,当年韦世豪与唐诗的出走几乎使鲁能足校颗粒无收。
尤其当鲁能足校党委书记谭朝晖在谈到韦世豪绝杀鲁能时,表示自己的心情非常复杂。谭朝晖表示鲁能足校是弱势群体,谈到有的经纪人通过金钱攻势,唆使球员离开鲁能足校,再去其它地方,而韦世豪和唐诗只是众多鲁能青训球员中的两位。
所以我们就不必惊奇为啥在今年4月12日足协发布《关于联合机制补偿和培训补偿政策的说明》之后,鲁能足校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建校以来,我们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的第一笔收入将会来自哪家俱乐部呢?会在什么时间实现呢?很期待呢!”
足协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
(1)使转会事项的更加透明化公开化;
(2)加强对各俱乐部相关转会、租借工作的审查,严防阴阳合同的发生;
(3)强化对俱乐部“联合补偿机制”和“培训费”的落实,对于逾期未完成的给予相应地处罚(如:从联赛分红中扣除相关费用,或者联赛积分,甚至可以暂停球员比赛资格)等。
作者: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