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两白酒下肚驾大货上路 被罚5000元拘15天

来源:青岛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7-08-18 07:30  

民警在现场将孙某查获

青岛新闻网8月17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8月9日,城阳男子孙某喝了3两52度白酒后,驾驶营运重型柴油上了路,结果被夜查的民警抓了个正着。15日下午,孙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行政拘留15日,并被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8月9日晚7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在黑龙江北路滨河路路口开展大货车整治行动。对过往大货车逐车筛查。一辆车号为鲁BL03XX号自卸货车沿黑龙江路北向南行驶夜查路口处,被民警拦下检查,司机下车后,民警闻到满身酒气,经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41.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该车的使用性质为营运,孙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孙某45岁,家住即墨市,所驾柴油大货自卸车为其老板郭某所有,挂靠在青岛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孙某自称当天上午他在家喝了3两52度白酒,之后有人找他出车,他想喝这么一点儿酒没问题,便心存侥幸地开着车上了路,从平度准备往李村走,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责任编辑:杨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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