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8月1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
活动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首先,组织单位自查。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未全员建制和未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的,应及时到所在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开展督导抽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抽查,督促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再次,严格执法督查。对于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办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