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出台新政:床位平均入住率年底达55%

    更新时间:2017-08-15 09:12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7年年底,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涌现出一批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55%,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养老人才管理服务平台

《意见》要求,我市要建立全面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认证工作体系,重点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标准、服务技能标准、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标准、居家养老管理与服务标准、社区养老管理与服务标准、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标准规范,制定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清单、服务规范和标准流程,建立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需求评估标准。

采取吸引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培养打造一支照护能力强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职业技术精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经营水平高的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建立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利用“青岛智慧养老”等信息平台,拓宽继续教育渠道,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自学。

建立养老人才管理服务平台,使其成为养老服务人才的招聘中心、储备中心和管理中心。

探索“市民农庄+养老养生”新模式

《意见》指出,要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将养老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兴办集中收住失智、精神疾病、传染病、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专门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特色养老机构。

我市要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养老资源和管理服务机构,发展医养产业。加快养老与房地产、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步伐,开发建设集教育、健康、养生、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银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具有青岛地域特色的中高端养老产业。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在充分利用现有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卫生院等农村养老医疗服务设施,扩展养老服务覆盖面的基础上,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等政策衔接,创新利用城市资源盘活农村养老资源的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市民农庄+养老养生”服务新模式,做好“市民下乡、服务进村”田园式养老。支持引导闲置楼盘、疗养院、宾馆等设施转型发展养老产业,建设一批养老度假村,发展旅游养老、休闲养老等养老新模式,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打造30个市、区(市)两级养老品牌《意见》要求,我市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建设青岛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18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达到200家,2020年达到300家。推进连锁化经营,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鼓励养老服务组织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打造30个市、区(市)两级养老服务品牌。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宋培廷

目标

养老服务在2020年

到2020年年底,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

基本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更好地惠及全体老年人及其家庭。

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70%以上,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责任编辑:龙叶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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