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布了关于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2017年工资指导线以2016年本企业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9%,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3%,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4%。各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与职工直接协商约定工资等方式落实工资指导线,并制定2017年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编制本年度薪酬预算。各企业应及时通过工资指导线网上备案系统填报《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表》、2017年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及2016年工资指导线履行情况。
(信息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