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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露水也易燃易爆炸?这10类“违禁品”别带上公交车

气温不断上升,岛城渐渐有了夏天的味道,随身携带花露水、防晒喷雾成了不少市民出行的“标配”。不过,这些“不起眼日常用品”都属于易燃易爆品,依据《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无包装易碎品者禁止乘坐公交车。

违禁物品1_副本

乘客携带花露水被拦下

进入夏季后,交运温馨巴士成立专门稽查队,严查“非典型”违禁品。6月19日,安全稽查队分赴汽车北站、李村等站点,对驾驶员预防“三品”的警惕性,车上乘客的随身物品等进行抽查,提醒乘客一些夏季常见的“非典型”违禁品禁止携带乘车,请他们配合驾驶员做好“三品”预防。

在汽车北站公交站,一名正要上605路公交车的女乘客引起安全稽查人员的注意,经检查,女乘客手里提了一个小纸箱,里面装有十几瓶花露水。安全稽查告诉女乘客,其所携带的花露水是易燃易爆品,建议她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或将花露水交给工作人员暂时保管处理。女乘客极其不悦想要投诉看似“不近人情”的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女乘客才终于理解花露水也是潜在的“燃烧弹”。“大多数乘客能够理解配合我们的检查,但也有乘客因为携带非典型违禁品上车被我们拦下,觉得我们不近人情想要投诉我们,经过劝说和解释,乘客基本会理解。”安全稽查工作人员表示。

这些不起眼的违禁品容易被忽视

据了解,现在市民基本知道汽油、鞭炮这些违禁品不让带上公交车,但是对花露水、摩丝等这些不起眼的违禁品是不是违禁品,都打了一个问号,甚至有的乘客认为这些日用品在乘坐公交车时,不属于危险品。

“近期的‘非典型’违禁品专查,我们发现很多乘客确实会忽视一些不起眼的违禁品。”交运温馨巴士安全稽查员表示,通过夏季违禁品专查,发现花露水、去光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这些生活中常见的物品都是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携带此类物品原则上都是禁止乘坐公交车的,尤其是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有的乘客认识到这些危险物品,不将这些物品带上公交车。可是一些不法分子,恰恰利用市民对非典型违禁品认识的缺失而引发纵火事件。

违禁物品6_副本

花露水含酒精遇火就着

“花露水、火柴等这些不起眼的违禁品很容易被乘客忽视,他们不理解花露水等一些常见的物品为什么属于危险物品。”交运温馨巴士通达分公司安稽科科长赵展介绍,他们曾经联合消防部门做过一个实验,在实验操作台上淋上一层花露水,再用点燃的蜡烛逐渐接近,花露水瞬间燃烧,呈现出蓝色火焰。还有实验显示,在距离20厘米的位置向蜡烛上的火苗喷射花露水,喷出的花露水遇火源后,瞬间变成一个火球,猛烈燃烧。

“因为花露水里面,主要成份是酒精,所以遇火星,就会燃烧。除了花露水,还有常见的火机、杀虫剂、摩丝、空气清新剂,也含有甲烷、酒精等易燃易爆成分。还有很多怕晒的女士夏季出门携带防晒喷雾,这种喷雾内部采用液压或气压进行压缩,属于易燃易爆品种的压缩罐。”赵展解释说,公交车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保障乘客安全,这些非典型的违禁品是禁止带上车的。

张贴“非典型”违禁品名录提醒这些不要带

为了让乘客对“非典型”违禁品一看便知,交运温馨巴士安全稽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和日常工作经验,总结了较为完整的非典型违禁品名录,他们专门设计制作出灯箱片,张贴到公交车上客处,希望乘客们能够自觉维护安全的乘客环境。

记者看到,灯箱片上除了花露水、杀虫剂、空气清新剂这些夏令用品是极易被乘客忽视带上车的物品外,还列出一些专业领域使用的工具,比如,空调维修工的压力容器,也是违禁品。

驾驶员、安全稽查员也将在夏季期间加强非典型违禁品的检查。安全稽查人员将不断对公交站点定期、不定期开展类似检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乘车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乘车过程中,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请第一时间告知当班驾驶员,共同营造安全的乘车环境。

设置保管处方便乘客存取“危险品”

考虑到乘客们携带非典型违禁品乘车时的不便,交运温馨巴士605路、606路、608路、613路、614路、624路在汽车北站、铁路青岛北站西广场的三处调度室设立违禁物品寄存处,乘客在乘车时,可以先将不能够携带上车的物品寄存。

工作人员会将违禁品放置在专门的违禁物品柜里,并贴上乘客的姓名电话。领取的时候工作人员通过预留电话、姓名核实乘客身份,乘客即可领回,以上三处调度室的免费寄存时间为每天6点至22点。同时,工作人员也提醒乘客,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提前检查自己携带物品是否违规,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赵文源 通讯员 詹海林 江敏)

附:三品指的是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包括十大类物品:

1、爆炸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等;

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

3、易燃固体,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等;

4、压缩气件类,如:打火机气件、液化石油、防晒喷雾等;

5、易自燃的物品,如:黄磷等;

6、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7、腐蚀性物品,如硫磺、盐酸、硝酸等;

8、放射性物品;

9、氧化剂类物品;

10、遇水易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铝粉等。

其中“非典型”违禁品包括氢气球、打火机、火柴、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防晒喷雾、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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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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