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宣誓就职

    更新时间:2017-05-17 07:02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月16日下午,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李建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选举李建新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据齐鲁网报道,4月24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济南举行,表决通过了辞职案、人事任免案、有关报告和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等。会议以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批准任命李建新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同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建新检察长就首批员额检察官履行法律报备程序事项,向大会作了说明。

据悉,根据《山东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省检察院党组研究,青岛市检察院共有134人被确定为首批员额检察官,其中检察员以上职务人员88名,助理检察员职务人员46名。

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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