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开展2017年“3·15”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7-03-15 14:55  

主会场2

高新区消保委牵头组织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质监分局、烟草高新区专卖管理办事处、红岛街道办事处、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辖区内开展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活动期间在创业大厦设置主会场,在红岛街道肖家集市设置分会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工商分局制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系列漫画展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现场讲解《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网络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深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食药监分局在市场开展快速检测服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质监分局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消费者介绍质量法规、计量标准、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识假辨假等知识;烟草高新区专卖管理办事处在现场开展真假香烟比对,讲解真假香烟的识别方法,提高群众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现场为消费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服务;其他单位也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介绍商品选购常识,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消费指导。活动期间还在现场设置咨询投诉台,对群众的咨询投诉,现场进行解答并及时作出处置。

活动期间工商分局还对辖区电商企业进行了走访,组织部分电商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进一步宣讲《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

活动中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和成效,营造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新格局。(来源:青岛高新区工商分局)

责任编辑:张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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