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高新区环保分局获悉,为优化审批流程,打造便利化服务平台,在红岛经济区实施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可当日申报,第二日备案承诺制;为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更好的服务项目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从2017年1月1日起,红岛经济区由当场备案改为网上备案,申报单位不用再到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跑手续”,办理时限也由以前的2个工作日缩短至10分钟,备案效率大大提高。自网上备案实行以来,红岛经济区已有4个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进行了网上备案。
据了解,根据环保部的工作部署, 2017年1月1日,全国正式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只需在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自行填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待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便可完成备案。
备案完成后,环保部门通过网站同步向社会公示项目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发现建
设单位有环境影响登记表弄虚作假、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红岛经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可在高新区环保分局门户网站(http://gxq.qepb.gov.cn/)点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公示”进行办理、查看。(来源:青岛高新区环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