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3日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也将对临床用药技术进步产生推动作用。
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加药品339个,同时可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调整目录中,给予儿童用药、创新药、癌症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更多的侧重。目录还提到45种拟谈判药品,通过谈判降价后,就会将符合条件的拟谈判药品正式列入。
新版目录收载药品增15%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和重要保障措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调整发布了三版药品目录。
2009年是中国“新医改”元年。11月,人社部公布了2009年版目前仍在执行的药品目录,收载药品2196种,包括1164种西药和1032种中成药,基本涵盖多数临床常用药品。但之后的8年,目录长期未调整,患者负担加重、临床用药需求脱节、创新药无法进入目录等问题逐渐显现。
2017年版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新版目录不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为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目录制定中对工伤保险用药予以特殊考虑:一方面充分考虑了职业病等特殊疾病的用药需求,新增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另一方面药品目录中A型肉毒毒素注射剂等5种药品的“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这些药品不属于基本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工伤保险的用药范围要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
【专家分析】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指出,“药品目录非常重要,医生配什么药、哪些可以在范围里开,涉及保障待遇。疾病谱会变化,病在变化,药也需要相应的变化。即使病不变,药也要不断创新、进步。所以目录到一定时间必须换一换。”
45个拟谈判药肿瘤药占一半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属于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是价格较为昂贵,要对这些药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通过谈判、适当降价后,再将符合条件的药品正式列入药品目录。
此次目录评审中,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确定了45个拟谈判的药品。这些药品中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
“下一步我们将在确认相关企业是否具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谈判,将达成一致的品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位负责人说。
据了解,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目录、乙目录。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可以按规定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本省(区、市)的医保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在国家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各地还将确定本地目录。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省(区、市)药品目录发布后,各统筹地区应在1个月内开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专家分析】河南省中医院主管药师焦俊杰说,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的靶向药,将近4000元/盒;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特罗凯,吃一个月就要花费上万。不吃药不行,吃药几乎等于用钱买命,最终要么放弃、要么需要社会施以援手。这些患者的窘境,很快可能破解。新版目录同步确定了45个拟谈判的药品,这意味着专家和业界呼吁多年的“医保药品谈判准入机制”,正式进入探索阶段。
何文炯表示,“疑难杂症,重病人需要用特殊药。这种药往往用的人少、价格贵,如果放入医保目录,基金会有影响。如果可以跟药商商量,病人想吃的药将来可能吃到。”
宋瑞霖表示,“用有限的钱、买最合适的药”,谈判的方式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同时,更是保证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合理手段。医保作为支付方,在调整医保目录时,除了保证百姓有药可用,还要看医保支付能力够不够,有没有这么多钱。这次制度上最大的进步是开启了谈判机制。
(合新华社、央广网、 《羊城晚报》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