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16年,全市查获15269名“酒司机”,其中,醉酒驾驶1751人,酒后驾驶13518人。
案例一:刚升级的A2驾照变废纸
潍坊司机秦某2016年增驾准驾车型为A2的驾照,还找了份开大货的工作,但因贪杯,驾照不到半年就变成了废纸。
2016年9月16日下午4点30分,黄岛公安分局交警五中队执勤民警沿293省道由西向东巡逻至横河桥附近路段,发现一辆半挂车尾部放大号被粉尘遮挡,便上前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当场指出司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清理干净。查看证件时,发现司机秦某在2016年4月份刚把驾照从B2增驾为A2,还在实习期。当执勤民警以驾驶车辆放大号不清对秦某进行处罚时,秦某不断纠缠民警通融,表示“又不是大毛病,已经擦干净了,就别处罚了”。
此时,执勤民警闻到秦某嘴里呼出的酒气,于是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秦某不承认喝酒,拒绝配合检测。随后,执勤民警将车辆扣留并准备带秦某到附近医院抽血检验酒精含量。
秦某见无法逃脱,只得接受吹气检测。结果显示,秦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得知实习期酒驾驾照要被记12分,还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秦某十分后悔,“增驾个A2驾照太不容易了,没想到会毁在这杯酒上,刚找的工作也丢了。”他懊恼地说。
案例二:律师醉驾执照被吊销
黄岛区一名资深律师孙某知法犯法,酒后不听劝告执意开车回家,路上撞了两辆车后驾车逃逸。后经检测,孙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27.7mg/100ml,属醉酒驾驶。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除面临半年以下拘役外,律师执业证书也将因此被吊销。
2016年6月4日15时35分,黄岛交警大队接到司机李先生报警,称在灵山湾路与喜雀山路路口附近,一辆丰田“霸道”车撞了他驾驶的轿车后逃逸,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10分钟后,指挥中心又接到杨女士的报警,称在灵山湾路与海南路路口西侧,一辆丰田“霸道”车撞了她驾驶的轿车后逃逸。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在第二起事故发生地附近的一处小区地下停车场内找到了肇事逃逸车辆。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驾驶座位上睡觉,打开车门后,该男子已经意识模糊,民警遂将其抬上警车带到医院抽血检验。
随后,该中年男子被带回事故科约束醒酒。次日上午,睡了一宿、酒醒后的中年男子承认自己酒后开车的事实。据了解,男子姓孙,是一名从业二十多年的律师,事发当天中午开车参加朋友宴席,但对酒后发生的事情却回忆不起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案例三:女村官醉驾面临开除公职
2016年2月23日晚,黄岛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一名出租车司机报警,称其驾车时被一辆轿车追尾。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是后方红色大众轿车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出租车司机腰部受伤。
在检查证件时,民警发现驾驶大众轿车的是一名年轻女司机,一直在路旁打电话。在民警的要求下,司机李某从车内找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一直侧着身体。这种蹊跷的动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此时,一阵风吹来,民警闻到了酒味。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吹气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几天后,血液检验报告显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6mg/100ml,属醉酒驾车。据了解,李某是黄岛区某村的村官,由于是公职人员,李某担心因醉驾丢掉工作,一直与出租车司机商量,希望私了,但对方没有同意。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受到拘役处罚,面临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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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的驾驶证计满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 -2000元;二次酒后驾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2000元,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