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以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有关国际科技合作方面的任务部署情况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科技部会同20多个相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我国开放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要求,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外交、科技创新和安全等重大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开展了大量工作。”1月12日,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启动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叶冬柏介绍说,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设置了专门用于支持重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点专项,2016年优先启动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作为我国与国际社会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的一个引领性专项,实施的总体目标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支撑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实施,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二是服务各地方各部门的重大合作需求,更好提升对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和辐射能力。三是加强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平台建设,更好完善全球创新合作网络。四是创造更多中长期合作研究机会,更好促进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五是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共同挑战,更好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六是促进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更好完善创新、创业的国际化环境。
会上,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王艳表示,日前,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指南已向社会正式发布。2016年征集的项目以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为重点,以合作研发为基础,围绕联合研发与示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国际化环境三个方面部署任务。同时,结合以上任务支持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启动实施后,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总体外交部署,结合各行业和部门的重大创新合作需求,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有力支撑我国优势技术和产业走向世界。与国际上更多的合作伙伴携手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科技和发展问题,更加显著地提升中国在全球创新合作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据悉,近年来,通过政府推动引导和民间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我国比较完整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已逐步形成。我国已经与15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1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了200多个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组织,形成了稳定的政府间合作机制,覆盖了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依托“科技伙伴计划”开展务实合作,拓展了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新局面。科技合作支撑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初见成效。建立了跨部门国际科技合作统筹协调机制。在我国驻47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70个使领馆(使团)设置科技处(组),派驻了146名科技外交官,构建了高效的政府间合作联系网络。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部署,叶冬柏表示,要按照《“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外科技合作布局,围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方面重点专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外交工作,安排部署好后续年度指南任务。二是在评审等环节中继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把任务交给最合适的工作团队;三是既要做好立项,还要做好过程管理,更要加强监督评估,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注重合作质量,服务好中外科研人员;四是要加强宣介,主动公开信息,在项目管理源头做到公开透明,更加关注和响应科研人员的诉求。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专项项目与科技合作各项工作的更好衔接,努力营造更加开放的创新环境。(来源:高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