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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可享多项优惠

我市7类高层次人才凭借“服务绿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住房、职称评定等领域的17项绿色通道服务。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外办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对我市现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进行了完善创新。

人才引进

扩大服务范围 实行“绿卡”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环境,让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办法》对现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进行了完善创新。其中一大亮点是聚焦“高尖特缺”人才,进一步扩大了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将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划分为7类:世界级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人才、市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人才、其他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其中,首次将诺贝尔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世界级水平的科学家等顶尖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办法》规定,对我市从市外、国(境)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颁发“服务绿卡”。取得“服务绿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加大政策集成 拓展服务内涵

《办法》进一步整合了各部门人才服务资源优势,将各部门人才服务政策和资源要素进行集成、拓展、突破和创新,围绕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工商、税务、科研、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编制、薪酬等方面,推出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服务政策。

“例如在出入境和居留方面,经公安部审批的、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 (人才签证)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取消来青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办法》,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购买、租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医疗保健方面,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可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其中,为驻青院士选派专职健康保健医生,在健康保健定点医院随时联系就医诊疗。针对以往困扰不少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定问题,《办法》规定,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岗位聘用、编制管理方面,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

强化职能作用 畅通服务渠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办法》按照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部门职能,在各级人社部门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服务绿卡”办理,综合协调各单位和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设立“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绿色通道服务。

高层次人才本人或用人单位凭“服务绿卡”及相关材料,可直接到有关部门按绿色通道服务流程办理需求事项;需多个部门或服务窗口协调办理的,按照“专窗受理、并联预审、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经办方式,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确需高层次人才本人办理的事项,尽可能提供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

据悉,我市自推行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以来,累计颁发“服务绿卡”350张,提供各类高端人才业务咨询、办理事项等服务1600余件次。

绿色通道服务主要内容

1、出入境和居留服务

签证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居留许可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户籍办理服务

符合落户条件且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工商服务

对高层次人才申办相关业务,实行网上预约、独任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限时办结。

4、税务服务

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可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享受税收优惠政策;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予以税前扣除;省内购买机动车可按规定免征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车辆购置税。

5、海关服务

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给予通关便利

6、金融服务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优先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部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金融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专业性服务。

7、科研服务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8、住房保障

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

9、配偶随迁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一同来青并愿意在青岛就业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

10、子女入学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属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

11、医疗保健

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

12、社会保险

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到我市居住,已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随到随办。

13、职称评定

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4、岗位聘用

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根据资格条件先聘用到相应岗位。

15、编制管理

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制。

16、薪酬管理

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用于其分配激励所需的工资总量,纳入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17、交通服务

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机场、火车站、码头乘机(车、船)时,可享受贵宾通道服务。在机动车注册登记、驾照申领审验、车辆年检时,可优先办理。(来源: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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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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