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强化依法治安,推进社会共治,全面管控风险、治理隐患、力保平安。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7%和10.6%;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一)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市政府安委会,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市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制度,4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直接开到镇街的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协调解决了游泳场馆、玻璃幕墙等一批公共安全隐患。制定市级考核企业行业监管清单,明确中央三级以上和省二级以上企业以及市直企业,由安监、经信、建设、交通等14个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对口监管和执法,推动“三个必须”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体责任。以“实名制”监管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全市摸排生产经营单位21.6万余家,建立了“一区(市)一册”台账,“实名制”监管挂牌公示企业1.4万余家。全市正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工贸行业标准化达标企业5574家。
(三)严格考核奖惩。科学谋划年度重点工作措施,分区市、部门、重点监管企业三个层面制定考核细则,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季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述职考评,对完不成年度目标、发生重特大事故和瞒报事故的“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和一般工矿商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在门户网站全文公开结案事故调查报告;查处2起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对台东六路小学游泳场馆顶部坍塌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和模拟追责,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对2014年至2016年3月期间发生并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教训吸取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发生的工矿商贸亡人事故实施经济问责,扣缴区市财政资金9800万元,专款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培训等方面。
二、标本兼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一)着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选树市、县级标杆企业241家,以点带面,强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2434家企业排查风险点5326个,逐一进行风险分级(一级544个,二级502个,三级1043个,四级3237个),建立“一企一册”,落实管控措施。围绕防范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分行业组织专家排查重大风险点401处,梳理公共领域安全风险558处,已治理完成348处和480处。
(二)致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制定了《青岛市标本兼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和25个方面重点防控措施。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10项措施落实,挂牌督办重大隐患46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居全市“七项治理”前列。推动经信、建设、交通、公安、消防、城市管理、教育、商务、海事、海洋渔业、林业、质监、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提前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区、市)攻坚任务,化工产业和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全面启动。
(三)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3.1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隐患18.6万余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7万余处。借力专家技术支撑,率先在38座非煤矿山和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实施“1+N”(年内实施1次专家驻企全面检查和N次随机抽查检查)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包区市“蹲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和“3+2”分级督查检查,对省、市督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9704处隐患整改情况逐项进行“回头看”,已督促整改9655处,整改率99.5%。加大“12350”举报查处和奖励力度,今年受理有效举报584件,为86名举报人发放奖金8.78万元。
(四)强化从严执法和监管服务。启动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编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执法手册》等文件,梳理直接处罚款项453项,制定10个类别执法检查表,实施“菜单式”对表检查,严格落实“两个必罚”(应直接处罚的必罚,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必罚)。1-10月,全市安监系统实施行政处罚833起,行政罚款3564.61万元。寓服务于监管执法中,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取消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7项,设立网络咨询和预约办理通道,审批承诺时限总体提速30%以上。对去年市民反映的19项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全部按期办结;对100家市级和1200家区市级重点企业登记造册、定期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2420条。
(五)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创建“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申报备案企业6741家,实现了相关部门、用人单位、技术服务机构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全省率先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落实“管行业要管职业卫生、管安全要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形成了谁发证、谁负责监管的氛围。
三、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一)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率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平台和安全承诺、“黑名单”等六项制度,按照A、B、C、D四个级别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营造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今年市本级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负面曝光企业224家、隐患899处;累计对7家(次)企业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
(二)持续深化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和全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每天发布安全生产最新信息,利用青岛安监手机群定向推送安全生产信息30万余条次,对职工、群众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主题宣讲、安全班组创建和“查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等活动,大力培养和树立企业员工全员参与意识。依法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突出电工、焊工等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累计培训5.2万余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员工岗前培训的企业依法处罚。筹建了“安网”宣传教育平台,完成315家重点监管企业约10万余人的基本数据录入,以实名登录方式实现全员在线教育培训和测试,推动企业员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转变。
(三)强化应急管理与实战演练。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应急预案演练“逐企销号”检查,目前指导7055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预案实战演练。推动完成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青岛基地主体工程建设。率先在我市化工园区和矿山聚集区实施巨灾情景构建。
一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较高,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充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增加的风险因素防控不足。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尚不到位。一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轻投入”,对自身存在的隐患、偶发的小事故重视不够,仍存在责任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查改不到位,培训教育缺失等问题,一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未经培训即上岗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差,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据统计分析,我市80%以上的工矿商贸事故是“三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造成的。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仍有薄弱环节。安全监管的专业化、职业化能力水平离实际工作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镇街一级监管力量还较薄弱,执法能力尚不足,存在检查不到或者检查周期过长的问题,仍存有监管的盲区和死角;“三个必须”落实还不到位,安全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打非治违和处罚力度不够大,一些行业领域监管仍有薄弱环节,一些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治理和制止。
四是社会安全生产自治水平还不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的意识和安全维权意识还不强,还没有真正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水平、宣传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事故发生后的风险研判、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等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探索和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个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考核,分级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法》“双七条”和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逐项述职、集中考评,严格落实考核奖惩、经济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落实青岛市标本兼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指导方案和重点管控措施,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油气管道、涉氨制冷和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督办、验收销号、闭环治理。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三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许可、产业政策、投融资等方面杠杆作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逐一进行风险分级,明确管控层级,落实管控措施,真正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查处事故,对典型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实施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加强事故教训吸取和防范措施落实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对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不到位的区市和行业部门依法问责;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五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安网”宣传教育平台,实施全员在线安全培训,重点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镇街、部门党政主要及分管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与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公众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宣传和安全文化宣讲、咨询活动,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社会关注度。
六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组织开展巨灾情景构建活动,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并对预案演练情况实施“逐企销号”检查,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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