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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工作报告(文字版)

2016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能,全力服务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一、2015年度市民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去年“三民”活动,共收到意见建议168条,有效建议95条,全部办理完毕。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关于住房保障,建议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加大对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实物保障、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建议加强物业监管。三是建议合理控制房价。除这3大类,市民还提出其他建议30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我局建立了“分类归纳、层层落实、限时办结、严格考核”的办理机制,将意见建议细分成“咨询、批评、建议、办理”4类,逐项分解责任,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对批评意见,提出改进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主动帮助联系;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倒排完成时限,实施跟踪督办。同时,将市民意见建议全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改进提升。

  二、2016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2016年度业务目标已全部完成。

(一)精准供给,服务改革发展。找准服务稳增长、调结构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国土资源管理供给侧改革,提高国土资源投放和管理的精准度,有力支持全市改革发展。

1.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积极协调为我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22.8万亩;在国家大幅压减东部用地指标的形势下,全力争取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4万亩,连续第10年位居5个计划单列市之首,为全市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用地空间。

2.全力保障发展重点。对于“一谷两区”等重点区域,一汽-大众(青岛)华东生产基地、胶东国际机场、惠普软件全球大数据应用研究及产业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在指标分配、用地审批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确保了190个市级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加强土地储备,市内3区收储土地1850亩,地铁8号线红岛经济区段先期确定储备3000亩战略土地意向。

3.创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针对房地产和工业领域的僵尸项目,在全国率先出台盘活利用土地政策,推动“僵尸企业”复活再造。强化政策扶持,更新2016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建立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科教文体、医卫慈善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给予更优惠的地价支持。支持崂山区株洲路片区启动27个项目的转型升级;推进老城区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处置,收储土地940.7亩,预付海湾集团、泰能燃气等搬迁企业土地补偿费19.8亿元,为搬迁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资金支持。

4.不断强化基础测绘支撑。编制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积极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利用,为海绵城市申报、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持。

5.着力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对相关区市下放采矿权和部分土地事项审批权,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近70%,民生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部分常规事项均可当天完成审批。

(二)从严监管,保护国土资源。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的职能定位,全面加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通盘考虑长远发展,注重生态间隔保护,大力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入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3.6万亩,划入其他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7.1万亩。编制了青岛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筹备在全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巩固地矿管理“防线”。编制青岛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产勘查、开发、监管进行顶层设计。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集中整顿,严厉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整治矿产资源非法、违法隐患20处,督促区市政府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

3.远离土地问责“高压线”。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与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加强国土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增强执法效果。加强源头防控,开展国土执法三级联合重点巡查和春季集中动态巡查,发现和整改违法用地602.9亩。抓好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切实纠正耕地不实和虚增耕地、空闲土地、涉嫌违法用地、拖欠征地补偿款等问题。扎实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地1344.7亩,对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1%,远低于国家15%的问责线,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三)以人为本,促进民生改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统筹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完善保障体系,编制了《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通过加快推进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以及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转变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重。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提高了保障面积标准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全市新增货币补贴4000户,数量全省最多,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全市通过发放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实施住房保障超过8000套(户)。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项目25个,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2.努力稳控房地产市场。坚持去库存、促供应和稳房价“三结合”,精准调控,平价走量。截至目前,全市房地产市场呈现“销量大幅增长、价格稳中有升、库存回落正常”的基本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6%,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名12位。

3.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将产权保护作为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措施,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与海洋渔业、林业部门签署工作衔接意见,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投资4000多万元开展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已全部接入国家不动产信息平台。做优不动产权登记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试点金融机构专线对接建设,在市南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积极解决“问题产权”,首批将20个房地产项目纳入解决范围,4234户居民具备了办证条件,其他项目正在协调办理中。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4.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在全省首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助各方合力,化解物业纠纷。发布《青岛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物业招投标,从源头加强物业市场管理。创新物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变定期审查为动态监督,督促物业企业持续提升。出台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业务流程。开展“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年”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政策知晓度。

5.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指导相关区市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违法装修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检查等进行具体规定;对各区市重点安全隐患房屋进行督导,落实危险房屋治理责任;强化危险房屋防汛措施;挂牌督办东海西路31号“保时捷”大厦外挂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开展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涉及房屋26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涉及房屋59万平方米。对我市部分古建筑、园林水库进行白蚁危害普查,免费为农民房屋白蚁危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965万平方米,防止白蚁危害房屋安全。

6.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对平度市白沙河前沙湾庄村实施精准扶贫,结合村庄实际协调、筹措资金180余万,改善了自来水、道路、用电管线、灌溉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光明网、凤凰网、半岛网、信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我市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和广大市民的迫切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土地批后监管难。土地批后监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闲置土地处置、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等诸多工作,牵涉主体多,涉及大量法律和政策问题,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奖惩措施,监管难度较大。

(二)矿山管理形势严峻。对矿山企业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的行为,日常监管难度大,“科技管矿”尚未形成规模,监控手段不足。

(三)房地产市场调控压力大。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主,受城市配套、生活设施、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部分热点区域房价上涨压力较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影响公众预期。   

(四)公租房后期管理任务重。公租房交付后,后期管理和服务工作日益繁重,对被保障家庭的动态管理,以及对已建成房源的维护保养、运营管理有待加强。

 四、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将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担当,奋发有为,推动工作跨越提升。

(一)坚持需求导向,有力保障经济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供保障。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保障“三个中心、一个基地”战略实施,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加强土地价格调控,对于新产业、新业态进一步加大地价优惠力度。根据需求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专项支持重大土地储备项目;加强地铁沿线和站点周边土地收储。强化基础测绘,推进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实现数据的陆海兼顾、联动更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

(二)坚持综合施策,严格保护国土资源。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的基础数据建设工作,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户。加强内部挖潜,争取外部支持,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难题。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积极开展“科技管矿”;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和监管;理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综合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三)坚持节约集约,积极推进土地高效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入开展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和僵尸项目用地处置工作;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开发土地批后监管系统,通过建设项目跟踪、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已供应土地进行监管。建立健全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等专题评价研究,探索节地新理论、新方法。

(四)坚持精准发力,努力稳控房地产市场。加强土地市场源头管控,保证住宅用地充足供应;实施土地搭配出让、配建民生保障设施等措施;合理设置土地竞买条件,防止产生新“地王”。 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严格依法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科学合理有序促进房源入市,确保供需动态平衡,稳定市场预期。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及时发布市场运行情况,准确解读政策,引导理性消费。

(五)坚持群众至上,全力促进民生改善。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6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2000套,货币补贴4000户。加快人才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进一步完善公租房“梯度退出”机制,加强对已配租项目的动态巡查,提高住房保障后期管理水平。督促区市政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调研修订《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强化基层管理,解决前期建设遗留问题,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优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相关制度,方便业主申请使用。落实区市政府房屋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房屋使用安全行政执法纳入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六)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动国土房管领域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争取将《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纳入立法调研计划;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继续解决问题产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抓好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下放后的标准化、动态化调整管理,理顺审批工作流程;推进审批工作由传统模式向网上审批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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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紫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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