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班子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市民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三民”活动意见建议11条,集中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方面。2016年,我局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认真回应民生诉求,共制定业务工作目标6项,奋斗目标1项,全部按期完成。
(一)以群众意见为导向,着力干成事。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为给群众提供公益性、便利性、均等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我局坚持理论实践两手抓。一方面,代拟了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并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另一方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构建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厅进入实体运行,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0%,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完成升级改造,形成全天候接听模式,接话量提升5.5%,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
2.“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在深入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七个五年规划。6月29日,规划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决议。8月22日,在全市部署实施。在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普法办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3.普法实效性显著提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调研起草我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将责任制落实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完成在线学习40万学时,我市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抓住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下发《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性意见》,为全市1100余所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共举办法治讲座1500余场次,有关经验得到全国关工委的充分肯定。深入推进“以案释法”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共撰写典型案例681个,组织案例宣讲807场次。巩固媒体普法成果,共播出“真情调解”栏目288期,“新说法”栏目240期,“上蛤蜊”栏目336期。在此基础上,全新推出《丁一说法》广播栏目,每天宣传一部法律并解答听众法律咨询,开播以来已播出174期。全面推进“一区(市)一中心、一镇街一站、一村居一讲堂”建设,目前,这三大阵地建设已全面铺开。
(二)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坚持多干事。
1.法律援助扩面增量。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将经济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保收入的2倍,截至11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1.5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21件,同比增长3%,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连续9年全省第一。组建新一届331人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团,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新建拥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法制日报》刊发我市办理军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例。实施“年末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累计开展“面对面”咨询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900余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520件。创新开拓法律援助网络专职值班律师服务渠道,在《青岛日报》开辟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专栏,开通法律援助手机报,累计发送信息20.1万条。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和受援人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100%。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岛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2.基层阵地扎实规范。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消费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保险等领域新建调解组织数同比增长50%。全市已建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4个,涉及20多个领域,专家达543人,共调处纠纷4000余起。完善“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流转案件专办机制,流转案件80%以上得到就地化解。深入推进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全市司法所均已挂牌“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摸排纠纷线索1.4万余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765件,代表基层政府处理纠纷1881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6634件,开展法治宣传13877次受众达83.9万人。全部社区(村)均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其中实现规范化目标的402个,调解纠纷2.8万起。我市2个司法所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2名司法所长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表彰,2个调委会被推荐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6名调解员被推荐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3.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成立各类政府法律顾问团10个,参与政府立法17项,为重大疑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建议68件。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定《青岛市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律师接访1.6万余次,信访值班实现常态化,10家律师事务所和28名律师受市通报表彰。在全省率先实现网上公证服务受理,实现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在线办理部分涉外业务和办证进程跟踪等网上服务功能。为青岛地铁、儿童福利院、通信产业园、创新园二期等项目办理公证1027件,涉及标的额数百亿元,为区市棚户区改造提供公证服务涉及群众1.4万户。公证延时预约服务常态化,累计提供预约延时服务1100余人次。截至11月底,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共开展公益活动102次,全市律师代理案件4.1万件,公证办理业务9.2万件,司法鉴定办理业务1.2万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业务2.7万件,同比分别增长9.7%、9.5%、7.2%和2.3%。我市法律服务总量保持全省第一,一个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此外,我局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研究制定人民监督员管理培训意见并提请市深改领导小组审议,组织人民监督员到5个区(市)履行职责8次。
(三)以规范管理为基础,确保不出事。
1.强化安全首位意识。深化监所监管安全、生产安全、执法执纪专项检查,共巡视安全现场41次129处,修订应急预案92项,实战演练195次,实现违禁品、毒品“零进入”目标,特殊岗位持证上岗率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到100%,全市监狱系统连续16年以上未发生脱逃等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监管、生产安全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分类、分段、分级、分片、分层“五分”管理机制,对1354人实施手机定位管控,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率和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建档率达到100%。此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工作继续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选址、立项批复和土地征收等工作。
2.规范执法矫治行为。组织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集中清理、有前科劣迹社区服刑人员摸排管控专项行动,共审核执法卷宗566件,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856件,暂予监外执行5件,实现执法案卷“零差错”。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人身风险评估2711例,总体矫正质量评估2788例,适用调查评估2845件,综合采信率达100%。严格落实提请收监执行规定,警告30人、撤销缓刑7人、撤销假释4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4人,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186人,解除26180人,在矫5006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全省第一。
3.落实教育帮扶制度。全面启动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累计培训6批次556人16.7万学时,获证率达参训人数90%以上。开展“6.26”禁毒宣传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放日活动,共接待媒体和各界群众千余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适应性帮扶制度,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51人次,指导就业就学1735人次,组织个别教育2.5万余人次,心理辅导0.9万余人次,社区服务3.7万余人次。
4.强化法律服务监管。组织开展律师年度考核、公证“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司法鉴定行业秩序整顿年”活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实地检查考核20家市直律师所、570件公证卷宗,对18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15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共查处投诉25件,行政处罚3起,行业处分6起。国家司法考试青岛考区工作圆满结束,共服务考生5188人,顺利实现考试、考卷、考场、人员“四个安全”的工作目标。
二、存在问题
虽然年度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但是问题和不足仍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管理手段不完善,投诉查处难度大;法律援助扩面增量与群众需要相比还有差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增长放缓;人民调解排查调处的方式方法不适应基层社会发展形势,邻里关系疏远,矛盾排查难、纠纷调处难;社区矫正执法不够规范细致,制度落实不到位;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仍需进一步改进。
三、明年打算
2017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加强改进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继续将提高普法实效性作为切入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精准普法。
(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深化狱所务公开,确保狱所持续安全稳定。加快推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工作。
(四)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矫治,研究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实时动态管控水平。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实施排查、调处分离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和化解率。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丰富教育培训、完善诚信体系、严格投诉查处等措施,打造司法行政机关干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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